肉类食品是百姓餐桌上最重要的一类食物,为进一步提高肉类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沈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今年3月底开始启动肉类食品安全专项建设工作,抓实五项工作举措,取得明显整治效果。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肉类食品专项建设工作。制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和《沈阳市2019年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肉类食品安全专项建设工作做出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整治对象范围、整治的主要问题、主要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等内容,为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肉类食品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好肉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打下良好基础。
2.严格督促,强化落实肉类食品单位主体责任。一是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好全市畜禽产品贮存服务单位、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肉及肉制品经营单位许可发放工作,杜绝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组织与全市畜禽产品贮存服务单位、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肉及肉制品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15512份,督促沈阳市肉类食品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肉类食品专项检查。一是在肉类加工环节,组织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肉类食品生产者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重点检查原料肉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二是在肉类流通环节,主要对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库、个体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全面落实肉类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上市肉品的进货渠道及检疫、检验印章和检疫、检验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三是在餐饮服务环节,主要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是否建立肉品进货台账制度,对所购肉品的经销单位、地点、进货时间是否进行登记,所购肉品是否有检疫检验证章及有效动物检疫证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肉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812家,下发整改通知书65份,约谈肉类食品单位62家,已全部完成整改。
4.科学检测,组织实施肉类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市局各相关处室制定并实施抽检计划,计划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建设抽检46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2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60批次、食品餐饮环节200批次。同时,督导各区、县(市)局积极争取同级财政资金,结合专项检查工作,适时开展辖区内肉类食品抽检工作。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主要对肉类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托幼机构监督抽检肉类食品1430批次,主要检测蛋白质、亚硝酸盐、防腐剂、重金属、瘦肉精等项目,暂未检出不合格肉类食品。
5.紧抓线索,扎实做好举报办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各区、县(市)局全面做好肉类食品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结工作,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肉类食品投诉举报176件,已全部办结。特别是,针对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对沈阳市皇姑区一猪肉加工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核查并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39264.74元,罚款5000元,严厉打击肉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不合格肉类食品流入市场,牢牢守住肉类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