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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出台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发布时间:2023-02-2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沈政发〔2023〕2号),明确了沈阳市“十四五”时期标准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加快构建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标准支撑。

《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沈阳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优化完善,全域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基础进一步夯实,标准化总体水平东北领先。同时提出8项量化指标: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160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240项以上;发布沈阳市地方标准80项以上;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0个以上;市级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5个月以内;驻沈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在专业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8%以上;市标准化专家库入库专家达到300名以上;培育首席标准官等企业专兼职标准化人员200名以上。

《实施方案》坚持需求导向,注重与我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紧密衔接,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科技创新、数字沈阳、智造强市、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现代服务业、社会治理、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大战略发展规划,部署了8大方面23项任务。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方面,提出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研制融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在数字沈阳建设方面,提出以标准化助力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支撑数字社会建设,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规范,健全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在先进制造业发展方面,提出实施“老字号”产业标准提升工程、“原字号”产业标准延链强链工程、“新字号”产业标准领航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标准化创新工程,聚焦我市“5+3+7+5”20条产业链发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及重大创新产品相关标准研究。在绿色发展方面,提出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推进生态保护和资源集约标准化,制定实施绿色建筑、气候资源评估、行业用水定额等地方标准。在乡村振兴和城乡建设方面,提出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标准化、推动乡村治理标准化、统筹新型城镇化标准实施,推进稻米、禽蛋、果蔬等产业标准研制,制定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道路减速设施、滨水慢道等地方标准。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推进服务业标准创新、加快社会治理标准创新实施、加强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养老服务、城市停车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等地方标准,开展社区养老、职业教育、医养结合服务等标准化试点。在标准化改革创新方面,提出强化标准制定、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强化标准化开放与合作,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平台,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探索建立地方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城市间标准化协作机制。在标准化发展基础方面,提出提升技术支撑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推动标准化知识进党校,实施首席标准官制度,建立健全沈阳市标准化专家库。

为了保证《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提出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沈阳市现行标准化资助奖励政策等保障措施。

下一步,沈阳市将以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全省做出“五个示范”为目标,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强化配套支持,强化监督实施,着力打造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领域纵深推进沈阳市标准化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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