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继英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老字号品牌管理和维护确保品牌唯一性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沈阳市建设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建议中提出的“老字号品牌管理和维护”问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度重视老字号发展工作
近年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我市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壮大我市老字号品牌队伍。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四批“辽宁老字号”申报推荐工作,我市3家企业获评“辽宁老字号”。对我市第一批、第二批共14家“中华老字号”进行复核,已全部通过商务部的审核。今年2月,经商务部等5部门评议,我市5家企业获评“中华老字号”称号,目前我市共有“中华老字号”19家,获评数量全省第一。二是加强老字号法制建设工作,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沈阳老字号”认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沈政办发〔2023〕19号),这也是我市“沈阳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方面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大老字号品牌推广展示。组织我市八王寺等多家企业参加首届东北老字号传承创新大会。组织胡奎章、马家烧麦等老字号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华老字号(江苏)博览会、第七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举办了辽菜产业发展大会及沈阳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积极开展技能展示、电商直播、美食品鉴体验等活动,打造了线上线下、多元融合的消费场景,提升了我市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
二、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加强老字号品牌保护工作
当前,我国尚未制定关于老字号品牌保护的法律法规,为切实保障老字号企业合法权益,维护老字号品牌权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老字号保护工作。一是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2023年全市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30件,案值76万元,罚没118万元,其中包含多起侵犯“茅台”“五粮液”等老字号品牌商标侵权案件。二是加大虚假广告监测力度。依托总局、省局、市局广告监测平台对我市各类媒介进行监测,并对市局广告监测平台的广告内容、数据及趋势规律进行分析,实时派发督办各类线索。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团队,对疑似存在虚假宣传的店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监督,重点查验店铺宣传材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建立投诉渠道。设立便捷的消费者投诉渠道,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虚假宣传行为,并对举报信息进行认真调查。依法处罚。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为更好的推动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依法维护老字号企业品牌权益,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动“老字号”品牌培育发展,提振发展信心,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擦亮我市“老字号”的金字招牌,引领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中,将老字号保护工作纳入《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尤其针对您建议中提到的虚假宣传问题,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虚假宣传的普法力度,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四是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亮剑护航”专项行动,持续对侵犯老字号品牌的商标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以上为我市近年来在老字号保护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有不足之处还恳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