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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规范中小学周边地区各类商户经营行为建议(第072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9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鹏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周边地区各类商户经营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多部门为沈阳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安全保驾护航

沈阳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执法局、民政局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责,结合中小学周边地区商户特点开展监管治理工作。

(一)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纳入全市重点工作

沈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市级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等28个市级部门组成,市政府食安委主任为市长和市委书记双主任。每年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沈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每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开展,集中治理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战效能和合力作用,坚持部门协同、横向联动,进一步规范完善食品安全线索移送、信息通报、联合行动等工作,在食品安全领域持续高效深入打击违法行为。

(二)围绕校园周边开展市容环境专项综合治理

城管执法局加强重点时段执法管控,针对上、下学时间段,安排执法力量对校园周边开展执法值守巡查,确保校园周边无流动商贩。深入推进城管“护校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落实“城管听劝”机制,及时了解并处置学校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组织精细化管理三级路长,认真细致开展校园周边巡查,针对发现的流动商贩问题,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处置。强化检查督办,通过实地检查、视频巡查等方式,针对校园周边市容秩序开展重点检查督办。

(三)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经营特点开展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食品销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在开展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临期食品、散装食品管理,坚决杜绝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食品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等经营行为发生,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和低俗食品。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春季开学重点时段,对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经营环境、存储条件、设施设备以及是否在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低俗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行为进行检查。2024年全市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2688户次,开展监督抽检220批次,责令整改96户次并全部整改到位,有效化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

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涉未成年人产品监管,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查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校园周边小卖部、超市等以中小学为主要消费群体的经营主体,提高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产品的日常监管频次。一旦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等无相关合格证明、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要求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上市销售产品,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检查校园周边小卖部、超市等流通单位889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五)开展儿童玩具相关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玩具(萝卜刀等)相关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未经CCC认证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存在危险玩具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从批发、零售两端同步发力,强化源头管控,排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全市累计检查校园周边零售点1206家,发现问题31个,产品下架81种,均已整改。

在专项整治的同时,市场监管局还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走进校园,开展科普宣传,让广大中小学生正确识别和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走进经营业户,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

(六)加强儿童、学生用品监督抽检

市场监管局聚焦儿童服装、童鞋、学生文具、儿童玩具、儿童家具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儿童学生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1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已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开监督抽查结果,依法依规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处理。

(七)打造干净、有序、平安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公安机关开展一系列工作,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一是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宣传。公安机关组织全市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走进课堂,利用学生、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讲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传播淫秽物品、参与赌博等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动员学生主动交管制刀具、远离黄赌,全面提升广大学生守法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加大管制刀具排查收缴。属地公安分局对学校周边的早市、夜市、集贸综合市场、日杂商店、批发市场等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滚动式的清理检查,并采取发放一封信、上门走访宣传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经营业户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销售管制刀具等违规物品。同时,加大整治收缴力度,对发现非法销售管制刀具等问题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全面营造从严、从紧的管控氛围和震慑效应。三是强化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属地公安分局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开展重点整治,特别是针对贩卖涉黄口袋书、动漫图册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采取联合执法、案件深挖、倒查追缴等有效措施,全面清除乱点问题、查处违规摊点、收缴违法物品。

(八)以日常教育、身边教育入手保障学生安全

教育局立足职责开展学生安全工作。一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让学生正确识别和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严格学生日常管理,严禁将危险性玩具带入校园。二是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教育部门和学校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专项治理,以“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的玩具产品为重点,加大校园周边商铺和流动摊贩管理力度,一旦发现存在售卖危险性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的,严肃查处。三是做细家长安全提醒。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务必选择正规厂商出产的、适合孩子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不要为孩子购买“萝卜刀”等危险性玩具。同时,在玩具使用前,要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警告和提醒内容,做好孩子使用时的安全防范。

(九)开展文明祭祀整治工作

市民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派出联合执法组对“四边”(寺庙周边、市场周边、殡仪馆周边、医院周边)“四店”(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宗教用品店)等重点点位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存储、销售“烧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不文明行为。抽调市、区两级执法力量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县(市)执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2024年清明节期间,市、区两级民政、市场监督部门共出动执法队伍341支,执法人员745人,车辆291辆,管控场所961家。在开展文明执法的同时,市民政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宣传倡议活动,动员“四边”“四店”商铺主动签署不售卖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倡议书。

(十)对博彩类产品加强管理

沈阳市民政局按照辽宁省福彩下发的《关于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不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意见》(辽福彩发【2022】136号)要求“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50米内,不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目前我市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福彩代销站点均符合规定,站内也按照市中心统一要求,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购彩”警示标语,并做到疑似未成年人购彩时,及时询问其身份,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售彩及兑奖。

(十一)规范盲盒经营行为

为规范盲盒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其中规定,盲盒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含有歪曲历史、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宗教极端、民族歧视、分裂国家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盲盒经营者不得以盲盒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赌博活动。同时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

二、下一步工作

督促并指导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并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低俗食品以及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筑牢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流通安全防线。持续关注青少年健康,加强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监督抽检,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守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的蓝天。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开展重点整治,全力打造干净、有序、平安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源头防止不安全因素倒灌学校、侵害学生健康

沈阳市各部门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商户管理和执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温馨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对中小学周边商户规范经营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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