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英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反对行业垄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垄断行业摸排情况
近年来,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对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殡葬、印章刻制等垄断行业的经营行为开展摸底排查。对部分行业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约谈告诫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执法权限上报省市场监管局,规范垄断行业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一)供水行业
一是供水配套工程引入竞争机制。水务集团于2017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善集团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集团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沈阳水务集团用户发展供水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准入管理办法》《水务集团用户发展供水工程劳务分包招投标管控办法(试行)》《沈阳水务集团用户发展供水工程服务规范(试行)》,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用户发展供水工程。办法规定凡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都可以参与配套工程的施工建设,有效解决了配套工程建设限制和排斥竞争问题。二是建立供水第三方验收机制工作举措。2017年3月,市建委、市房产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公用设施配套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的通知》,对我市居民住宅供水配套工程的竣工验收、交接和第三方监管明确了相关标准和规定,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优化用户发展工程验收程序,打破垄断壁垒,提高服务意识。三是水务集团严格落实《国家营商环境条例》。水务集团在水务官网、微信公众号,市、区及两级大厅水务窗口、全市的收费站服务窗口,向全社会公开水费价格,用户发展工程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时限等信息,发放《用水报装指南》,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
(二)供电行业
一是“三不指定”。业扩报装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厂家均可进入电力市场。在报装项目供电方案批复后,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设计、施工和设备企业,并依据供电方案内容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购置等工作。对于非重要客户取消中间检查和图纸审核环节,现场验收合格后项目即可送电。二是验收标准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沈阳供电公司出台了《国网沈阳供电公司报装接电专项治理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报装接电专项治理行动。现场验收环节实行联合验收,由客服中心组织牵头,依据验收现场作业卡实行联合验收。业扩联合作业中心派驻专家对工程验收提供技术支持和远程监督,规避验收环节变相设置处罚,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等问题。三是认真清理收费主动公示。国网沈阳供电公司严格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8]45号)要求,认真清理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相关收费项目。目前沈阳供电公司业扩报装流程中仅对双电源或多电源客户收取多回路供电费,不收取其他任何业务费用。营业厅主动公示12398国家能源局电话、监管局网站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让客户自由选择设计、施工、供货单位,为客户提高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依托报装受理服务平台,在客户报装受理时,营业厅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客户可以自主选择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试验和监理单位。同时提供查询设备,告知客户相关查询渠道,并指导客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登录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网站查询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实验单位。
(三)燃气行业
自2007年起,在我市全部行政区域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受政府授权)或地方政府分别与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范围已覆盖全市域。一是落实《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的监管,保护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在特许经营框架下,鼓励各类投资者与城镇燃气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我市天然气利用。三是促进供气管网设计施工、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公平竞争,鼓励推进企业主管业务和工程设计施工业务分离,同步加强工程施工管理。
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实质性审查规范有序
2017年9月,参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模式,建立沈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在2018年初,建立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及时完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制度全覆盖。为持续推动工作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和《沈阳市关于对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审核的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责任,厘清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细化审查标准,力求审查准确、清理到位,确保实质性审查规范有序开展。
(二)认真组织落实清理任务,摸排存量政策底数
2020年,按照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6日在全省首先印发《沈阳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通知》,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工作部署,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政策措施库。经清理,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021件政策措施纳入政策措施库进行管理,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1316件,其中废止(拟废止)、修改(拟修改)文件20件。
(三)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审查环境氛围
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1次,累计培训近1100人次,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手册》等培训资料3000余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2020年编制的《公平竞争审查指导手册》,从工作模板、问题解答、案例分析和制度文件等四个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实操业务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通过培训,培养了审查业务骨干,实质性审查质量逐步提高。为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利用政府网站、东北新闻网、辽宁日报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率先建立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
依托12315平台,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热线,制定《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或者本级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五)率先在全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为各部门提供专家技术支撑服务平台。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市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单位审查机构负责人,组成专家库评审组,确定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等机构32名同志入选沈阳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目前,已为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出具16份专家意见,提供专家培训和政策咨询20余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行业反垄断工作
针对垄断性服务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调查调研,进一步排查公用事业单位存在的“行业垄断问题”。充分利用12315行业垄断举报平台等渠道,积极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排查掌握公用事业行业垄断行为问题线索,采取主动约谈和按执法权限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处理等方式,纠正不正当经营行为,指导企业规范经营,维护群众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持续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宣传
采取学习调研、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等方式,分层级、分行业开展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培训;积极推进市政府各部门领导层面的培训;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增强社会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平竞争意识。
感谢您对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