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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第091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0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沈阳市个私协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业主和私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和沈阳市个私协会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区、县基层协会工作弱化的实际情况,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个私协工作。

一是以市市场监管局的名义出台加强个私协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个私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区、县基层协会工作的指导,加强在协会组织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促进个私协会组织在非公党建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强化对区县协会在经费方面的支持和保障。针对区县协会缺少经费的实际,我们在协会经费预算方面加大对区县协会的支持。2020年市协会预算总额325.15万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增加262.4万元。同时,我们指导市协会建立了市、区(县)两级经费支持保障体制。市协会与各区、县协会联合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并由市协会提供经费支持,以缓解区、县协会经费紧张的局面。三是在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对区县协会的支持。针对“三局合一”及事业单位改革中县区级协会人员配备不足或被其他工作挤占的实际。市协会在预算中设立了60万元的聘用人员预算,比2019年增长26.4万元,拟增加部分聘用人员承担区、县协会的部分工作,为区、县协会工作充实力量,缓解区、县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

以上是我们加强个私协会工作的具体措施,在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将定期向您报告落实情况。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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