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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整治中老年保健品市场乱象建议(第070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1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中老年保健品市场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保健品市场秩序的关心和老年人群体的关爱。按照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局会同市公安局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了落实措施,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实施智慧手段,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一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贯彻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全市450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纳入“市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督促和指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依托app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全市特殊食品环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57人,食品安全员4034人,市局对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和指导,全面推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针对老年人普遍使用的品种,重点抽检调节血糖、调节免疫、改善睡眠类保健食品,重点检验是否添加盐酸二甲双胍、西布曲明、他达拉非等非食用物质,2023年全市共抽检保健食品295批次,合格率100%;强化示范引领,推进保健食品诚信经营创建,推进信用承诺常态化、制度化,全市4500余家特殊食品经营者做出诚信守法经营的自我承诺,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乱象

为严厉打击保健产品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以及食品当药品夸大治疗功效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沈阳市特殊食品经营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先后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专项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党委部署要求,针对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生产、销售非法添加保健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23年,各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销售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1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罚没款76万余元。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立案16件,结案13件,罚没108万余元,其中辽中区某经营单位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案已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省级监管部门。

三、聚焦百姓关注,及时查处违法广告

针对保健用品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特别是“一老一小”合法权益的重点问题,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主要街路的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及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广告,特别是对医院、药店、养老机构集中街路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严厉查处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或擅自超出审查内容、范围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对总局、省、市各类广告监测平台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及时查处,查看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2023年,全市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案件41件,罚没金额11万余元。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市场监管部门以“食品安全宣传周”、“3·15”等活动为载体,广泛普及保健品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辐射宣传效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加强对整治“保健品”市场专项行动的集中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五进”(进农村、进商超、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科普宣传活动,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问,提高“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品不是药品”的认识,引导消费者提升辨别能力,全市共开展系列科普活动1300余场次,在电视、广播、其他媒体等报道信息330条次,发放宣传材料7.89万份,受益人群110余万人次。三是采取拍摄保健品消费短视频、发放消费提示等方式丰富宣传形式,并充分运用手机传媒优势,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发挥社区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包保干部作用,推动消费提示直接“进社区、进居民微信群”,2024年春节期间共推送1389个社区15680个小区群。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分工协作、综合施治。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我市保健品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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