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秋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019年5月9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对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辅助手段,是食品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和社会共治的重要内容,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助有着积极意义。同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的重要指标,要求积极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推进工作指标的由来
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自2020年始,每年下发指导性文件,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将推进工作将纳入省食安委对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
2020年下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参保率要达70%。”,2021年下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年底前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参保率达90%以上”,2022年下发《关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底前完成“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体参保率要达7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参保率要达80%以上”。
三、沈阳市推进工作成果
为贯彻落实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工作。
2020年制发《沈阳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机制创新,率先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金融补助、企业自愿”的多元化参保模式,与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协议,由金融公司为全市51100户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总保费达到524万元。
2021年制发《沈阳市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餐饮单位投保率100%的基础上,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保险公司为肉蛋奶和白酒等高风险生产企业量身定制优惠方案,有效减轻了参保企业的经济负担。2021年底,全市419家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全部参保,参保率达到100%。此外,85家其他食品类别生产企业主动投保。
2022年,由于疫情大环境因素,与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终止。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沈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和特点,我局实施分类分批重点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发《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沈阳市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继续完善政府统筹、金融助力保险工作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金融补助、企业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相关方开展合作,截至目前,有中国平安财险、富邦财险、太平财险、中国人民财险、众安财险、中国人寿财险、中国大地财险、太平洋保险、华泰财险、安华农业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为沈阳市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食安险服务。为让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更加便利,我局与太平财险合作在“食安”微信小程序上开发线上投保模块,网上办理进行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以食品生产单位500元保费,餐饮单位和销售单位148元保费的高额度优惠进行参保,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工作是利企利民的好事,我们会虚心接受您提出的建议并逐步采纳。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金融补助、企业自愿”的原则,以“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引领,主动服务新时代沈阳振兴发展大局,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深入人心,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利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维护自身食品安全合法权益,积极助推多元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