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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管理建议(第006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保健品市场非法营销情况

正如您所说的,近年来,在保健品市场迅猛发展的同时,许多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已经被无孔不入的保健品宣传所包围,现在保健品销售方式也不断推陈出新,大街小巷各种免费体检、免费礼品、免费旅游等“捡便宜”式营销以及在检测仪器上造假的“恐吓”式售卖等,套路五花八门,令人防不胜防。这种“洗脑”式的营销方式令老人对夸大的保健品功效深信不疑。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一些保健品营销商为了谋取高额利润,不惜售卖虚假保健品,更有的黑心商人为了达到其宣传中所说“根治疾病”的神奇效果,在产品中加入了大量非法成分。真假保健品鱼龙混杂,行业从业者良莠不齐,乱象丛生的行业问题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亟须全社会给予密切关注。这种情况同时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都做出了重要指示、批示。

二、对保健品市场乱象的监管整治情况

为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个部门的工作部署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个部门开展的《辽宁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办公室等10个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及领域,对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及区域,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重点整治。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51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53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536个,检查“保健”类店铺2423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35个,开展广告监测34923条次,向媒体、广告经营者下发《违法广告责令停止发布通知书》26期,移送互联网广告、传统媒体违法广告线索27件,实现查看率、处理率2个100%。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341次,开展协作执法5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累计办理各类案件71件,其中立案58件,结案12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件。

为加大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宣传,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通过沈阳日报、沈阳晚报、沈阳地铁报、老沈阳微报、沈阳网等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发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公告》和《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累计发布24次,张贴18200余张。通过广播、电视、纸媒、网络、微信公众号、户外LED屏幕、商家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资源,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累计在各类媒体宣传120余次,在各类LED屏幕等宣传媒介宣传520条次。同时,24小时畅通12331举报监督电话,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并积极参与百日行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针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全市各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养老机构”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春节慰问活动,市民政局组织人员走访15家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深入讲解保健品防骗知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18个老年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同步启动宣传活动,面向社区、乡村老年消费者开展保健品消费教育活动,宣传国家、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目的意义,普及科学知识,以案说法,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诈骗意识。

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一方面加大对保健市场的监管力度,探索建立保健市场治理长效机制,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从根本上治理顽疾。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保健类经营者失信情况及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其违法成本,从而减少保健市场违法行为。一方面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保健知识及保健品销售骗局,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另一方面,我局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促使经销商对销售的保健品,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落实到位,以确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们将按照国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和要求,在国家、省的统一领导下,重拳出击、保持高压,坚决打击“保健”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为促进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感谢您对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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