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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们的入口食品安全建议(第063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们的入口食品安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依据国家创城新标准和省评价细则,强化党政同责,绷紧工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积极破解难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日益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和餐厨收运体系运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在全国率先通过省级综合评价。

二、聚力食品安全,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

1.强化党政同责。三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22次会议,印发创城深化方案、落实党政同责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综治工作考核,压实各级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2.夯实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全市207个乡镇(街道)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验证食品安全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体系运转情况,打通食品安全管理属地责任“最后一公里”。

3.加强经费保障。市、区(县)两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预算投入。2018年,全市财政累计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38亿元。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全程监管。

1.开展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壤综合协调机制,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714万亩、绿色食品76万亩、有机产品7万亩,“三品一标”认证面积797万亩,占全市耕地果园面积75%。

2.开展农药兽药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继续实行农兽药经营许可管理,推进对全市流通领域农药产品实施“二维码”登记备案,已赋码399万个;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工作,17家兽药生产企业在兽药追溯系统的注册率、应用率均已达100%,兽药经营企业注册率100%,应用率达到63.8%。

3.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治理。全面落实《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体系,老虎冲餐厨垃圾处理场满负荷运转,日处理能力超过320吨。2018年,我市通过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验收评估。

4.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综治、教育、公安、执法、食药监等共同参加的综合治理机制,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联合执法。先后开展了校园及其周边春季、秋季食品安全检查和“五毛食品”专项整治,督促校园及其周边食堂管理者及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5.开展互联网销售食品专项治理。继续督促美团外卖、百度外卖和“饿了么”等3家网络订餐平台完善入网审核、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等机制的落实,通过执法约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形式,责令并监督第三方平台对违法违规经营业户进行下线处理。

6.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全市“五进”宣传共进社区467个,进乡村120个,进校园263个,进网络(平台)23个,进商超1033个;约谈生产企业1486户、约谈经营企业3298户,检查生产企业1486户次,检查经营企业12223户次;利用广告监测平台,共监测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广告27235条次。

7.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发挥食药监、公安、农业等8部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和“处罚到人”。2018年,全市累计办结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政案件1534件,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涉食品类案件3起,打击食品类违法犯罪案件立案61起,破案47起,公诉涉食品类犯罪嫌疑人52人。

四、强化规范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溯源机制。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以索证索票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全市107个农贸市场完成标准化建设升级改造,并在盛发市场等6家批发占有量超全市80%以上的大型市场,先行推出了门禁准入、待检区、快检室和二维码追溯系统,实现全程溯源管理。

2.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中用餐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明厨亮灶改造,全市100%学校食堂和85.2%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加强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干预,对辽中、新民、法库、康平4个地区省定贫困村的8所学校,拨付学生就餐补助专项经费327.61万元。

3.全面规范固定区域内食品摊贩管理。印发沈阳市固定区域内食品摊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全市共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104个,累计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16391张,实现全部设立食品摊贩底数台账并建立了监管档案。

4.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全国肉菜追溯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建成市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截至今年,已覆盖1个批发市场、151个标准化菜市场、39家超市、485家团体消费单位,共计676个节点,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74.2%。

5.实行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建成全市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以及食品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四级”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使用“沈阳食药监管APP”,对2.89万户食品“三小”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核定量、编成组、绑定户、全覆盖、频重访,实现全覆盖动态监管。

6.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健全完善市、区(县)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年增加检验投入和抽检频次,2018年,全市累计完成食品抽检52481批次,食品检验量为6.3份/千人。

五、立足群众满意,强力推动社会共治

1.开展第二轮民意征集工作。按照全市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开展本辖区居民食品安全民意征集工作,做到问题征集有解决措施、有落实方案、有反馈结果。在创城省评中,我市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80.71%,呈现逐年提升的态势。

2.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在《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医药报》等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创城举措成果400余篇;在东北新闻网、沈阳日报、沈阳晚报、微信公众号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常识宣传1531篇;总结回顾三年创食安城工作历程,制作完成《沈阳市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片》、《媒体眼中的食安沈阳(2016—2018年)》等宣传材料。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承办“辽宁省暨沈阳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2018年辽宁省暨沈阳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辽宁省暨沈阳市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等,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科普读本、药品安全知识读本2.1万册;全市183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讲座3000余次,受益群众9万余人次。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依托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中心,继续完善监测预警、投诉举报、交办转办、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效果评估的闭环体系运行。2018年以来,累计办理举报投诉4835件,奖励举报人74人次,群众满意率为100%。

六、下一步工作

1.扎实推进食品全环节网格化监管。全面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制定实施食品全环节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方案,按照“科学定格、力量进格、标准清晰、流程穿透、智慧监管”的原则,在实行食品“三小”单位、年内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全市四级纵向网格化监管系统。执法人员通过使用“沈阳食药”APP应用开展监督检查。

2.加大食品全链条监督抽检力度。制定全环节、全链条年度抽检工作计划,以月为单位,统筹安排全年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3.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开展食品安全问计于民“百千万”调查,并以调查结果为导向,抓实抓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重点食品,校园及周边、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食品及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餐饮单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专项治理。

4.营造浓厚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月”、食品安全“四进”等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宣传站作用,巩固提升全市人民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以上是我们对您的答复意见。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再次对您的提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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