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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倡导个体业户诚信经营建议(第07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26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元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个体业户诚信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发现在个别农贸市场确实存在无价格标签,随机要价的情况。为此,我们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全市各区(县)个私协会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并按建议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向您报告了相关工作进展。为进一步推进“倡导个体业户诚信经营”工作,我们于4月26日沈阳市个私协会会员日当天,在全市范围内发起“文明诚信经营”倡议活动,宣传发放“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倡导全市个私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为本,共创文明。

今年4月26日,是沈阳市个私协会第九个会员日,各区县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共同迎接会员日的到来。在此期间,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自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和倡导,采用现场发放、登记窗口发放等形式,印制并发放《文明诚信经营倡议书》几万份。在各区县繁华地点设立咨询服务站,为会员和消费者进行法律法规的现场解答,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通过在沿街商铺电子屏滚动播放诚信经营标语等形式,进行诚信经营宣传引导,并向广大经营户提出经商诚实守信、商品货真价实、服务真诚热情的呼吁。

感谢您对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重视和对个私协会的关心,我们一定会立足本职,继续倡导全市个私经营者严格自律,诚信守法,为推动沈阳经济发展,开创诚信经营活动的新局面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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