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智慧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打造沈阳市地理标志品牌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沈阳市地理标志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相关问题剖析和工作建议都很有针对性,体现了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关切,更为我们推进有关工作提供了思路。经我部门认真研究,并与相关部门会商,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我市地理标志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沈阳市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工作,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等多种举措,不断推动我市地理标志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底,沈阳市现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累计发布地理标志地方标准18项,团体标准5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备案用标企业77家。先后获批辽中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新农寒富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老龙口白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清水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筹建)。“新民大米”、“公主屯鸡蛋”、“新农寒富苹果”“康平地瓜”等我市名优地理标志产品多次斩获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后稷特别奖”“后稷奖”荣誉称号。
二、直面问题,逐项破解发展瓶颈
您在建议中对我市地理标志发展问题的剖析针对性很强,结合您提出的三项问题,我们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针对“发展路径不清晰,产业链条不完整”的问题,我们将加强统一规划,结合现行双元保护实际,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体商标”双轨融合路径,一是推动将已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积极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形成双重保护;二是在培育新的地理标志时,采取双保护模式同时申报,避免在地理标志保护运用中受限于单一法律法规限制。
二是针对“监管碎片化,未形成合力”的问题,我们将牵头农业农村、文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主要涉地理标志行政、司法保护部门,加强部门协同,探索建立权责清晰、处置高效的地理标志综合监管体系,持续提升我市地理标志监管能力。
三是针对“地理标志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我们将全面梳理发布我市现有地理标志产品介绍、产区范围、品质特色、产品标准等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获取。同时,推进在地理标志产区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发挥指导站在地理标志维权保护、品牌运用方面的公共服务功能,指导地理标志相关生产主体做大做强地理标志品牌。同时依托沈阳智慧市场监管平台,面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开发功能模块,及时推送地理标志相关政策信息,探索建立地理标志溯源系统,为地理标志数字赋能。
三、对标建议,系统推进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
您对我市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的建议非常中肯并有可操作性,我们将全盘吸纳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一是加大培育力度,建立完善“沈阳市地理标志培育梯队”。联合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全面梳理我市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对照地理标志保护要求,建立完善“沈阳市地理标志培育梯队”,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等模式,遴选成熟产品,积极开展地理标志申报工作。
(二)二是加强监管保护,维护地理标志品牌良好形象。强化地理标志保护,首先要严守产品质量。我们将持续推进我市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检测体系建设,严把地理标志准入关,确保贴标产品符合地理标志特色产品品质及相关产品标准。同时我们也将会同公安、检察院等行政司法保护部门,加大对侵犯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非地理标志产品的“傍名牌”“搭便车”现象,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良好声誉。
(三)三是强化政策供给,丰富政策工具。围绕地理标志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整合全市各部门现有政策措施,推出一揽子有利于我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创造方面,对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商标给予奖补;在应用方面,丰富应用场景,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选购我市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在资金方面,创设地理标志质押融资等综合金融工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难题;在销售渠道方面,携手京东打造“沈阳地标馆”,通过电商赋能,促进我市优质地理标志“走出去”。
以上为我市地理标志的工作情况及有关工作谋划,有不足之处还恳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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