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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第033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玉海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议的落实情况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推动《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先后出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完成《沈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评价规范》《知识产权园区托管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立项论证工作,从总体部署、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标准引领等各方面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

(二)关于“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

1.与全市知识产权主要保护部门就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达成共识,制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

2.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制定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专班,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会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开展打击“烟卡”“七星”大米等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整治,有力净化营商环境。

3.创新“1+3+6”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会同市司法局成立专利行政裁决工作委员会,在市知识产权局、大东区、沈河区设立3个行政裁决庭,开展“靠前一步服务”“推进诉前告知”“标准流程再造”“强化技术支撑”“开展裁决下放”“行业协会参与”等6项具体工作措施。

4.与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办公室的意见》,在区县市场监管局设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办公室”。

5.深化行刑衔接工作,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培训交流”常态化联动机制,配合公安部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件。全市全年持续推进“亮剑护航”专项行动,办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107件、假冒专利案件4件、商标侵权案件117件、地理标志案件7件,案件数量全省第一。

(三)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议的落实情况

创建“司法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搭建东北地区首家实际投入使用、全国统一联网、支持跨链协同的知识产权司法区块链平台,构建基于司法区块链的知识产权服务和审判新模式。拓展跨域审判职能,建立以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补充的跨域审判模式。丹东、铁岭两个审判点都设在传统农业基地,有利于服务种业企业,维护种业安全。建立关键核心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机制,录用4名专职技术调查官,与东北大学共建技术专家选任工作机制,增聘22名兼职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保护工作机制,联合沈阳都市圈法院出台《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公安、检察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共同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制度。建立重点企业对接服务工作机制,对接省内30余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独角兽、瞪羚企业,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辽宁省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接服务覆盖率100%。

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提升保护效能。加快推进《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一系列符合沈阳自身情况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和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标准的出台进程。推动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完成《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报审工作。制定《沈阳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专利侵权纠纷判定服务规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规范》《专利申请预审规范》等一系列省级、市级地方标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探索自贸区沈阳片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改革试点范围,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建设。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效能,加强行政保护工作。通过建立保护名录、发布保护指南、开展专项行动,探索构建全方位的涉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司法保护质效。依托大数据平台、区块链技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探索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深化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教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没有终点,我们一直奋斗在路上。相信有更多像您一样的代表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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