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公正透明法治环境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联合相关协办单位,逐项研究、细化举措、狠抓落实。结合工作职责与工作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夯实知识产权法治根基
一是推动法规标准落地实施。全力推进《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落地见效,该条例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能力等级评价标准》团体标准,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评估提供标准参考;出台《沈阳市市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对审查范围、方式、内容、时限等做出了规定,从源头防范制度性风险。
二是加强对我市享有较高知晓度、具有一定影响力、容易被侵权假冒和抢注商标的保护。聚焦我市“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企业,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构建商标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开展“双百双促”知识产权助企赋能专项行动,发布涵盖四大类20项服务的《知识产权助企服务菜单》,企业按需“点单”,市场所“接单派单”。
二、规范透明行政执法,推行柔性审慎监管
一是全面推广数字化入企监管。全域落实“扫码访企”工作,建立检查事项清单、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及执法人员、企业“两单两库”管理体系,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262人次,组织专项培训3场次,参训600余人次,实现入企检查全程留痕、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无事不扰”柔性监管要求,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检查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严格执行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提级审核制度,坚决杜绝“远程捕捞”等违规执法行为。
二是深化信用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融合监管。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全市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衔接。对A类守信企业以线索触发式检查为主,原则上不主动巡查;对B、C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D类失信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守信少查、失信严管”监管导向。
三是建强专业执法队伍,压缩办案时限。在全省率先推动专利纠纷裁决权下放,试点范围扩充至8个行政区,创新“1+3+6”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队伍,组建33人专业裁决队伍。
三、构建高效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多元维权体系
一是深化“调裁诉”全链条衔接。目前全市14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建成一体化保障中心,2025年仲裁结案率97.82%,调解成功率77%。相关裁审衔接、多元调解经验已全面运用到知识产权纠纷处置工作中,不断提升矛盾化解质效。自贸区沈阳片区仲裁庭实体化运行,打造“仲裁+诉讼+调解”多元解纷格局,深化涉外法治协同,拓展商事纠纷快速仲裁通道,助力沈阳建设东北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二是持续优化“1+14+N”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去年新增维权援助站30家,现有服务机构已达到71家,预计年底前再开展第三批维权援助工作站申报工作。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已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指标纳入市直部门、产业园区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核心内容。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民主测评机制,市县乡三级1110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书面述法全覆盖。
二是畅通涉企诉求闭环处置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范IVR语音导航、设立专业专家座席,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热线接听日、疑难诉求专项攻坚等工作,2025年累计化解疑难诉求1.98万件,相关工作获评全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创新典型案例,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增强。
三是自贸区沈阳片区主攻跨境开放涉外法治创新,中德产业园主攻装备制造产业专属法治保障,园区常态化开展法治创新现场观摩会、业务专题培训班,以高水平差异化法治保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提质增效,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赋能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
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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