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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舌尖上的防疫”对策建议的提案(第06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民革市委:
《关于“舌尖上的防疫”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根据法定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单位使用的餐饮具进行监督管理。现就贵单位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餐饮具的日常监管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人员在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中,把餐饮具消毒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对采购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的单位,要求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资质的坚决不允许使用。
二、开展对餐饮单位使用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工作
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餐饮单位使用餐饮具(含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力度。2020年,沈阳市餐饮环节复用餐饮具监督抽检300批次,检测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阴离子洗涤剂。其中,不合格68批次,不合格项集中在阴离子洗涤剂和大肠菌群超标。对使用抽检不合格的复用餐饮具餐饮单位,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