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食品监管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紧密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依据国家创城新标准和省评价细则,强化党政同责,绷紧工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积极破解难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日益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在全国率先通过省级综合评价。
二、聚力食品安全,强化党政同责,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
1.成立沈阳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沈阳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印发《沈阳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沈阳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工作制度等。2.制定《沈阳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市责任清单》分为市委主要负责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委常委会其他委员、任市委常委的市政府分管常务工作领导同志、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同志等6个层面,分岗位逐一明确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同时各区、县(市)也相应制定了区县(市)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开展食品安全状况专题调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批示;及时调整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增设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单位。4.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定了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5.修订《沈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和处置队伍,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演练。
三、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1.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一是按照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申报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省、市农业标准立项19个,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422项,采用国家新发布48种补充检验方法,检测非食用物质及非法掺杂掺假问题。二是按照最严格的监管要求,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关,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通过智慧化监管APP开展全覆盖监管,对食品相关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按照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建立涉案食品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完善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检察等方面执法联动机制。突出抓好肉蛋奶、米面油、果蔬茶等大宗食品安全监管,关注老人、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体食品安全,强化对特殊食品、特殊群体食品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严重违法问题,严惩重处。四是按照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质量强市、市“重强抓”等重点工作,市、区县(市)两级严格执行本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开展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2.落实《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十大”攻坚行动。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行动,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361份;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乳粉出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打击制售“三无”、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模以上社会餐饮明厨亮灶率达到100%,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欺诈、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行为,在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宣传活动500余场,受益1.4万余人;实施创建示范引领行动,对照国家新标准,制定工作清单,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准备工作,持续巩固辽中、法库、康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成果。
3.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制定1个总方案、21个子方案和1个调度台账,将31个部门10方面工作细化为91条任务,形成“1+21+1”模式。开展“五大示范”创建,创建总数居全省首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开承诺率达到100%;落实网络订餐平台管理责任,外卖配餐箱采用环保保温材料和电加热等手段实施温度控制,送餐清空后使用消毒剂消毒。在东北三省率先实现食安封签区域全覆盖。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东北农产品冷藏物流中心作为冷链基地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沈批准建设;沈北、法库、康平农产品及食品产业集群完成产值217亿元,同比增长6.63%;19家食品企业进入高企、科技小巨人培育库;肉菜追溯体系升级扩面,追溯节点由740个提升到1115个。
4.引导社会多方参与,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成立100名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风险解读和解疑释惑。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建议、提案满意率达到100%。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任2534名社会监督员,建立1291名驻村第一书记协助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机制,建立18支共计1000余人的“食安沈阳”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立消费投诉和解机制,“12315”平台实现5级互联互通;连续3年开展百千万民意征集活动,发放问卷42万份,覆盖所有社区(村)。构建企业、保险公司、银行等多方参与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模式,3万余家高风险单位投保,数量位列全省第一。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网等20余家主流媒体刊发报道230篇,妥善处置舆情信息15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部署安排和指示批示。一是严格落实“人物同防”、“专库存储、专区管理、专班监管、专队作业、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等工作要求,严格管控 5 家首站定点冷库、非定点第三方冷库、企业自备自用冷库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二是严格信息追溯和违法取缔,依托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监督企业真实准确录入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库信息,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双向溯源”,同时,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现涉疫食品,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追根溯源、紧急处置等工作,坚决消除疫情输入风险、切断传播链条。
五、下一步工作
沈阳市将持续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实施食品网格化智慧监管,围绕“数字沈阳”建设,探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一网统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农批市场实施信息化追溯管理。加强风险管控,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持续巩固“窖腌酸菜”整治成效,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防问题反弹。按照“法治良好”要求,推进法治化市场监管建设。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案件信息通报、移送、联合查办、涉案物品检验检测与认定工作机制,落实“处罚到人”规定。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强化社会共治,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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