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玉、张立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专利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鼓励知识产权产出、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扩大知识产权影响、促进中介服务升级、创造良好保护氛围为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为增强沈阳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提供坚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一、坚持引导高质量专利创造产出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政策,重点向获得授权的高质量专利倾斜。发挥专利择优支持费激励作用,重点向发明专利和PCT专利倾斜,并对2017—2019年度新授权的发明专利及PCT专利4548件给予资助1123.26万元。加强对小微企业申请专利的支持力度,2017—2018年对小微企业的3715项授权专利进行了奖励,共补助资金171.1037万元。
2019年,全市专利申请达到25754件,同比增长8.0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752件,占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37.87%;职务专利申请21145件,同比增长8.07%,占全部申请量的比重达到82.10%,;企业专利申请11925件,同比增长12.01%,比2017年增长35.02%,占职务专利的比重达到56.40%。全市获得专利授权14587件,同比增长15.94%;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351件,同比增长13.86%。商标申请45532件,同比增长9%;商标注册量38155件,同比增长32%;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154311件,同比增长27%。
2019年我市PCT专利申请222件,同比增长96.5%,有效发明专利17219件,同比增长14.50%,万人有效发明专利20.71件,比2017年增加2.75件;有效注册商标147819件,同比增长31%;申请量、新增注册量和累积注册量持续保持东北地区首位。
二、提升专利代理质量
1.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在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沈阳商标受理窗口推广网络、电话等多种渠道业务受理形式,确保疫情期间业务不中断。
2.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一是针对转产口罩企业,安排专人转班对接,针对企业商标申请等知识产权业务需求给予指导。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等形式及时宣导国家知识局第三五零号公告,指导因疫情造成知识产权相关权利超期申请人及时恢复权利。三是倡导知识产权服务业为我市疫情防控生产企业提供无偿知识产权服务,首批6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签署了承诺书,确保服务“不掉线”、质量“不打折”、信用“不减档”。
3.针对我市两家代理机构涉疫情不良商标代理行为,及时约谈相关机构负责人,督促代理机构整改。目前,两家代理机构已签署承诺书,保证不发生类似事件。处理情况已上报省局。
三、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逆势增长
修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简化质押融资流程,航宇星工业物联、蜂巢轨道交通等多家中小企业通过风险补偿基金成功融资,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专利保险工作,开通专利执行险,188家企业投保,降低维权成本。开展商标质押融资调研指导、调研培训、调研服务“三结合”专题大调研活动,形成《关于我市商标质押融资面临困境与对策》调研报告,推动商标质押融资工作科学决策。2017—2019年,全市共27家企业以专利抵押融资贷款45.276亿元,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商标质权登记受理点累计受理业务10笔,质押贷款金额4.71亿元。推进专利保险工作开展,深入企业进行专利保险宣讲,新增“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公司”等19家企业投保专利执行保险。
四、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城市
一是召开了知识产权运营供给侧研讨会,邀请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参会,就知识产权运行服务体系建设及质押融资工作进行座谈。二是系统学习试点城市申报成功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 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2)》及《沈阳市知识产权总体状况》起草工作。三是先后走访了东北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及东北科技大市场等单位,广泛征求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四是对标、对表、对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020年我们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建设、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等中心工作,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创造活力迸发、转化运营流畅、保护维权有力、服务体系完善的知识产权强市。
感谢你们对沈阳市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