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英华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医美行业乱象 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答复如下:
针对近年医疗美容行业规模快速扩张,行业执业不规范,人民群众反映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日益增多,按国家、省两级文件部署要求,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沈阳市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拳打击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和乱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推进情况
一是组织市场监管系统内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3日下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广告处牵头,稽查局、价竞处、企管处、注册审批处、注册指导处、信用处、药品处、医疗器械处、网监处、新闻宣传处、市场中心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13个区、县(市)局组成的市场监管系统市级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并要求各区县(市)局比照成立工作专班,先期部署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内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压实责任、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打击乱象,维护秩序。二是市级九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省两级专班《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11月21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沈市监联〔2022〕6号),成立由市市场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商务局、税务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委网信办、沈阳海关等九部门组成的市级工作专班,部署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召开沈阳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2022年11月25日,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9个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3个区、县(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市市场监管局11个相关处室参加的工作推进会议。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国家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分别介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专班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章安排部署工作。通过此次会议,切实落实了各部门监管责任,细化各自工作分工,为进一步推动医疗美容突出问题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市专班参加医疗美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国家专班赴辽宁督导会议。2023年1月9日上午,沈阳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佳标参加医疗美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国家专班赴辽宁督导会议,在会上代表沈阳市级专班作汇报发言;下午,沈阳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庆章陪同国家督导组分别到我市1家医药生产企业和医疗美容机构实地检查调研,广告处、医疗器械处陪同检查。五是参加全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议。沈阳市工作专班组织市级专班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个相关处室,共258人参加会议,认真听取省级专班成员发言及工作部署。
(二)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在发挥专班办公室牵头作用的同时,加强监测,按期形成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介月度广告监测通报,做到查看率、处理率100%。对辽台、沈台等媒体进行行政约谈,督促其履行审查责任。先后2次在新闻媒体曝光13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1例为医美违法广告案例),并有4例入选省局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形成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震慑,有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保持了严打严管的高压态势。网络监管处组织网监条线开展了专项监测监管工作,开展电商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京东、国美、惠药通等5个电商平台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重点检查亮照、亮证、亮规则等12个网络方面专业检查事项。向沈阳京东、苏宁、饿了么、美团、陌贝网、惠药通、易来邦、添美科技8个平台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提示平台自觉守法经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价监竞争处坚持打防结合、疏堵并举,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特点和风险防范重点加强检查排查力度,对严重、多发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全市价竞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696人次,检查市场主体789家,出动执法车辆430台次,其中,在9月至12月份对全市16家医疗美容机构的排查过程中,移交案件线索3起,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医疗美容领域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企业监管处结合年度清理无证无照查处工作进度安排,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特别是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规定》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对无证、无照经营者或者为无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发布。做出简易处罚和一般处罚决定的案件,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归集和公示有关信息。药品监管处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内设的医疗美容科室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条件、相关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8人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54家次,重点检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药品质量管理购进渠道、储存条件等质量情况,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器械处共检查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家次,出动监管人员30人次,责令改正2家次,查处违法违规简易案件2起;检查使用单位159家次,出动监管人员325人次,责令改正18家次。全面梳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主要适用条款,形成了《沈阳市医疗美容机构检查要点》,指导区局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以经营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内设的医疗美容科室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射频(皮肤)治疗仪等医疗器械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医疗器械行为;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产品是否合法;医疗器械贮藏保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等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秩序,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
市公安局:一是精心组织,为全局工作的强势启动提供坚实保障。市局党委认真研究,精心组织,迅速成立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公安部“昆仑”行动为主要依托,深入推进打击工作。将医美领域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假售假及非法经营等犯罪列为打击重点,积极组织食药侦、经侦、内保等警种部门,全面强化对各分、县(市)局的案件指导、业务支援。将打击医美领域犯罪作为全局绩效考核的重点工作之一,突出考核杠杆引领作用,确保全局上下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形成了依法打击的攻坚态势。将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重点围绕医院周边、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广泛开展摸排,加大排查力度,主动发现线索。充分发挥全局食药侦系统职能作用,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以突破大要案件为重点,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其间,成功侦破了于某某销售假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当场查扣假冒肉毒素一万余支,10个品种,假冒注册商标的标签、包装盒、说明书及空瓶等10万余套,该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三是加强协作,全面提高打击食品犯罪工作效能。为进一步强化整体合力,在做好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间协同和配合的同时,加强外部联动。在内部协同上。积极组织技侦、网监等警种部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侦查打击职能,积极调动各种资源和力量对打击工作予以保障。针对在办理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犯罪案件中遇到的一些瓶颈问题,积极争取检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支持,并强化了信息共享,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积极与检察、审判机关的联系沟通就案件性质认定、证据规格要求等问题达成共识,进一步保证了在犯罪性质认定、固定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准确性,使违法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公正的审判。
市商务局:指导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发布美容行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合规管理、合法经营,见利思义、规范发展的倡议。督促区、县(市)商务部门及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全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区、县(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开展工作,保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生活美容经营行为得到规范。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生活美容服务企业和单位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意识得到增强,对不符合法律规章要求的生活美容服务企业和生活美容从业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规定得到落实。二是行业自律意识得到加强。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组织美容会员服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坚守不违法违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底线,各会员单位承诺恪守美容行业诚信合法经营倡议,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市卫生健康委:一是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落实发布前审查制度。二是建立重点违法线索台账、涉医疗美容市场主体清单,针对211家机构,逐步围绕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存在非医师行医情况,是否有超出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及未注册外国医师行医行为,使用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人员独立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落实病历书写、术前讨论、告知等核心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承包科室,超越医疗机构类别越级开展美容外科手术的行为。指导和督促开业医疗美容机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执业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统一制作信息公示展板,定期更新。针对正规医疗机构超越备案科目实施医疗美容活动,立案2件,罚款30000元。三是继续推动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平台系统的应用,每年指导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自查,主动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履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四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抽查生活美容机构,是否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无医师资质的人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是否有医师到非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在宾馆、酒店、会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查处违法诊疗行为,立案处罚15户,罚款100000元,并对处罚信息进行公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信息贯通和管理衔接。五是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严控药品耗材合法合规使用,保证疫情期间药品的供应合理合法合规。引导医疗机构细化管理制度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规范开展处方、高耗材点评工作,对用量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针对医疗活动违反医疗管理有关规定立案3件,罚款15000元。六是通过网络平台科普宣传医疗美容科普知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作医疗美容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药学知识短视频等,通过官网、政务媒体发布医疗美容科普知识,组织专家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七是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反《九项准则》行为。
沈阳海关:始终关注医美行业乱象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我关将依法依职责持续开展打击进口特定用途医疗器械逃漏检和医疗美容用品违规入境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打击涉及进口医美用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提高风险布控质量,针对进口医疗美容用品质量安全开展风险分析,积极搜集伪报品名、无证闯关、货证不符等信息,紧盯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拓宽风险信息采集渠道,精准提炼风险要素,实施精准布控。二是提高进口医疗器械单证审核质量,强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数据与报关单数据联网核查结果的分析应用,对未经联网核查的经研判开展后续核查工作。对申报为科研测试或用于医疗器械注册检测但不用于人体诊断治疗的商品,严格审核企业提供的科研测试证明材料或注册检测证明材料。单证审核作业发现异常的,按照相关程序下达即决式布控指令,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伪瞒报入境。三是规范查验现场作业,重点查验商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禁止进口的医疗美容用品,查验中文说明书及标签合规性,验证实际货物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信息书的一致性,检查是否存在污染、破损、超出保证期以及是否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情况,避免相关商品流入国内。四是加大打击走私力度,发挥打击走私专业优势,强化案件经营与侦办,严打医美器械和耗材走私违法犯罪。做好横向沟通合作,与地方公安部门强化执法衔接,分别从走私犯罪和非法经营犯罪等角度予以分头打击,积极将办理医美走私等犯罪案件过程中查发的行政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予以处置,延伸打击效果。
沈阳市税务局:一是积极开展数据分析比对。通过与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快速清分出“有照有证”、“有照无证”两类市场主体清单。其中,对于在税务机关已经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的“有照有证”、“医美”类纳税人加强日常管理;对“医美”行业纳税人发票领用和开具异常风险进行重点监控,防范纳税人出现税收违法行为,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二是加强“医美”类个体工商户核定管理。对经营范围包含“医疗美容”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典型调查等方式,保障医疗美容行业定期定额核定税额准确。三是初步建立医美行业税收风险指标模型。利用“税会结合”的分析方法,建立起税收和会计相互对应验证的指标模型,有效提升风险分析环节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四是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了解医美行业运营模式。通过大众点评、新氧网等个人消费美容网站,结合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进一步摸清掌握医美行业服务项目、消费金额以及支付流程等运营信息,作为风险应对预案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风险应对缓解的全面性和实效性。五是及时核查反馈投诉举报信息。针对专班办公室派发医疗美容投诉举报信息,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对相关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六是对存在涉税疑点的企业及时开展立案调查。
市委网信办:一是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完善网络综合治理权责清单,建立对属地违法违规医疗美容网站、APP处置机制。开展“清朗”系列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处置涉医疗美容网络违法违规信息,扎实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二是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属地平台常态化监测和检查,2022年组织各县、区(市)网信部门开展全市网络直播表演经济机构摸排,掌握直播表演账号、粉丝量及直播领域等底数情况,建立相应台账。会同市县两级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属地头部网络直播表演经济机构开展联合调研督导,切实加强属地网络直播、短视频行业规范管理,持续引导平台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加大涉网络医疗美容违法违规问题执法力度。统筹全市涉网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优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同工作机制,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配合做好有关互联网平台、账号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有关部门认定并移送的涉医疗美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按照职责权限,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四是组织医疗美容服务网上科普宣传。坚持内容为王、移动优先,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多种形式对各成员单位网络宣传产品深入开展网络宣传引导和正能量传播。统筹“指间沈阳”等市属平台发布《“热玛吉”“水光针”“线雕”受追捧省 市场监管局发布医美消费提醒:颜值消费切勿“上头”这份避“坑”指南“家人们”请收好》《“颜值消费”升温 记住这几点“妥妥避坑”》等重点文章,通过推广医疗美容服务政策法规和医学、药学知识宣传普及,提升消费者辨识与认知能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是加强与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保证专项工作的衔接顺畅,使得案件程序流转顺利。同时通过联席会的方式,统一涉医疗美容行业刑事犯罪案件的证据规格及法律适用标准。二是为落实好司法宣传责任,彰显法治精神,我院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刑事案件的宣传力度,依法公开宣判典型案例,通过我院公众号进行发布,形成震慑作用;同时组织开展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众理性消费,防止被骗及不合理消费,从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对医疗美容行业涉及的虚假广告罪、非法行医罪等刑事犯罪行为,清理整治“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的违法行为中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立案标准、审判标准,指导全市法院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依法公开判决结果,形成震慑作用。
市检察院:一是发挥检察机关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把握刑事司法政策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级院的督导职能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跟踪督导案件线索,要求各区县基层院主动对接侦查,适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完善证据体系,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二是围绕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货频现、价格欺诈等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危害公共利益的市场主体开展公益诉讼,强化对消费者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医疗美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即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无证从事医疗美容案件,经过诉前检察建议,已督促行政机关完成整改。
(三)清单台账梳理情况
初步建立我市美容医疗机构名册和“三清单、一台账”。一是按照省专班下发的美容医疗相关市场主体数据,并结合与市卫生健康委沟通横传的美容医疗机构名册,按13个区县(市)属地划分下发,要求在核查信息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各区县(市)“一名册、三清单”。二是在将国家专班和省级专班派发的医美线索结合12315平台医疗美容投诉举报相关线索均列入重点线索台账。
我市建立了217户的美容医疗机构名册,185户的有证有照清单,999户的有照无证清单,11户的无照无证清单和279条的重点线索台账。
(四)现场检查情况
1.检查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完成现场检查排查非企业类合规医疗美容机构数23户、"有证有照"医美机构数224户、"有证无照"医美机构数440户、"无证无照"医美机构数11户、排查生活美容机构数912户。
2.国家、省级层面工作专班下派线索办理情况。根据国家专班派发的2批共18条医美线索和省级专班派发的2批共595条医美线索,市专班按属地派发,经属地核查处置,已核查完毕。
3.案件查办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在医疗美容违法案件查办中,市场监管部门(包含药品监管部门)立案14件,结案8件,罚没金额14.524万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案21件,罚没金额20.62万元;税务部门立案6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侦破1件,其中于某某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五)科普普法情况
市级专班在沈阳网、市市场局公众号等转载市场监管总局《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宣传片;通过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发布《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美容广告审查提示》,曝光典型案例。
全市监管执法人员在日常走访检查中,对经营主体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指导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六)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围绕国家专班文件有关市场准入机制、常态化综合监管机制、行业自律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五建”要求,坚持清理整治和规范发展相结合,聚焦医疗美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与投诉举报结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定期“回头看”。将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治理相关宣传工作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结合起来,增加宣传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多次被投诉举报的医疗美容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和行政指导,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医疗美容行业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细致摸排。准确掌握“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医疗美容行业市场主体清单,进一步摸清底数,健全相关市场主体工作台账,继续完善“一名册、三清单、一台账”。二是要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卫健等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联合行动,整合市场监管、网信办、卫健、公安、商务等多部门监管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立足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提升公众辨识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要强化执法办案。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医疗美容行业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威慑效力,遏制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