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春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提案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提出的问题非常准确,普遍存在,建议内容中肯,针对性强,为我们今后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思路。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二是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三是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四是畅通重点产业专利快速预审通道。以上内容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均已开展工作,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完善。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市财政在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设立专项资金。2023年,市本级安排保护专项经费共计809.31万元。其中,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224.35万元;沈阳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项经费353.24万元;沈阳市公安局知识产权打假专项经费40万元;沈阳市版权局版权保护专项经费6.4万元;沈阳市文化执法总队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经费185.32万元。
2023年是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收官之年,完成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六个批次计划的组织评审工作,1.5亿元中央专项资金累计下达约1.43亿元,预留资金700万元用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奖补。
(二)专利转化工作
2023年,全市转让(许可)达到3562件(次),较2022年的1732件(次),增长了106%;专利产品备案656家1298件,居东北第一。重点开展了一系列专利转化相关工作。一是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搭建专利开放许可平台,先后两次面向驻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征集拟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378件,达成专利许可102件。二是组织召开驻沈高校专场专利技术系列对接会,发布最新的专利成果,宣讲专利转化最新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东北大学的大型柔性卷绕真空镀膜专利技术,以2200万金额许可泊肃叶科技(沈阳)有限公司。三是新组建了流体机械、煤炭智能化设备2家知识产权联盟,成员之间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培训,知识产权协同运用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四是中国科学院金属所等6家单位获批2023年辽宁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试点数量居全省首位。五是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备案企业数、产品数量位居东北第一,提前超额完成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为下一步国家专利转移转化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申建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知识产权领域首个也是唯一经中央批准、并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建设方案的创建示范项目,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向标”。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是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的重要切入点与抓手,关注度高,影响力大。2023年7月份开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走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单位,挖掘沈阳市特色做法,广泛吸收建议,于9月底形成《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我市进入第二轮评审段继阳副市长顺利完成视频答辩。2024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
(四)专利快速预审情况
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于2019年投入运行,是东北地区首家投入运营的国家级保护中心,面向沈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专利预审和专利确权工作。2023年沈阳保护中心完成企事业单位备案222家,接收专利申请预审案件1690件,同比增长32.5%;受理1681件,同比增长57.0%;预审合格1008件,同比增长55.6%;授权813件,同比增长52.5%。沈阳保护中心发布《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体备案管理、预审服务请求提交管理制度》,取消10家企业备案主体资格,取消5家代理机构预审服务代理资格。
通过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发明专利授权时间由平均2年缩短至60.7天,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创新研发活动快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提供了绿色通道。
三、下一步工作
(一)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制定了《沈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通过奖补一系列知识产权项目,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地方财政预算2500万元,用于开展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以及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实施专利转化专项方案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20号)决策部署,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制定了《沈阳市推进落实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处于专家论证阶段。2024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着力打通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全面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三)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2024年是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局之年,沈阳市将以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围绕六大任务措施和七大重点工程,出台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强市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面领导,纳入对县区政府、市直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工作专班,推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全面保护更加高效、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四)畅通重点产业专利快速预审通道
通过预审的专利申请授权周期明显缩短,可以让创新主体的专利申请快速授权,有利于提高沈阳市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使本地区的创新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沈阳保护中心运行已经5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规定,运行满2年的保护中心可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当地产业发展状况和需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调整或拓展专利预审服务产业。2024年,沈阳保护中心正在积极向省、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拓展专利预审领域2个,服务沈阳更多的创新主体,力争受理量提升50%以上。目前市委编办已经批复保护中心增编16个,正在开展人员招聘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