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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引导电商、快递、外卖行业避免过度包装的提案(第0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安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引导电商、快递、外卖行业避免过度包装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共有2个主流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和“美团外卖”,平台中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达3万余户。其中,“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开办者是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 网络订餐平台开办者是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两家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均在我市沈河区设立分公司,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督促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培训考核,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审查、登记、公示、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等职责。

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对网络订餐平台内沈阳店铺经营行为进行监测,检测结果用于开展线下精准监管,实现“以网管网”,促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2020年4月30日完成第一期监测任务。共监测饿了么、美团外卖、饿了么星选三家平台中沈阳店铺41497家。经分析研判,市场监管部门对2家平台沈阳地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明确要求平台企业进一步加强入网单位的核查和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7月30日、10月30日、12月31日分别完成第2至4次监测工作。

四、在做好经营行为检测工作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承担平台应尽的社会义务。尤其是对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中的“过度包装”问题,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管控,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五、为确保网络食品“外卖过程安全”,市场监管部门

大力推广网络订餐“食安封签”。沈阳市13个区、县(市)线下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线上入网经营,均实施了“食安封签”。2020年,沈阳地区美团外卖共提供“食安封签”210余万张,饿了么共提供“食安封签”300余万张。美团外卖平台已有185家入网经营者实现“食安封签”下单可勾选;沈阳市内所有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喜家德饺子等沈阳知名连锁餐饮单位均已实现了外卖“食安封签”全覆盖。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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