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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进一步规范沈阳搬家市场的提案(第033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4-1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晓健委员:

“关于进一步规范沈阳搬家市场的提案”收悉,感谢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搬家市场存在诚信、收费和维权三个问题,我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分析。

我市现有搬家服务从业企业有399家。其中有限公司112家,个体工商户性质的287家。在112家当中,只有品牌企业沈阳芒果搬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资金500万元的17家。其他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多以2万起步的小规模经营。这类从业企业不需要任何特殊技能和资质,只要拥有运输车辆和搬运工人即可具备进入市场经营条件,因此进入市场的门坎几乎没有限制。也正因为如此,无特别技能的人员大量涌入了这个行业,这就形成了激烈的价格竞争局面,进而形成利润微薄的行业。其竞争的结果,使原有的706家企业之中的315家已经出局,占现有存续企业的78.5%。从业企业召募的工人都是缺少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他们为了生活为了生存的心理状态,远远大于积极向上的服务意识,工作条件和环境处在较落后的状态当中。从价格方面看,经营者的报价均按主要价格因素的距离进行基础性报价,而影响价格因素的楼层、车距、物件体积、重量等特定因素又难以在基础性报价中具体一一表达,一般只做笼统表达,多数情况下是在实际搬运中具体商定特定的价款。从需求者的价格心态方面看,当然是首选报价最低的,但往往在选择时意识不到楼层、车距、物件体积、重量等特定因素对价格的进一步影响,从而导致心理希望的价格(或基础报价)与实际价格产生差异,直至产生价格纠纷。但多数情况下需求者能依具体情况衡量搬运工人的实际体力付出,理解特定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化。所以发生这方面的纠纷和投诉并不多见,以2019年为例,全市因搬家发生的投诉案件仅4件,当然这并不排除个别被搬家公司利用楼层、车距、物件体积、重量等特定因素讹诈后,放弃投诉或不知如何投诉的现象存在。在处理这4件纠纷过程中,我们也感到收费没标准的问题,体力付出难以与价格关联并量化的问题。然而,这两个问题又不是政府应该干预的问题,它应该按市场规律由供需双方协商而定。

搬家行业的上述现状,特别是搬运车辆还需要依托营业执照取得车辆《市内通行证》,使得无照经营者逐渐出局。目前的无照经营者主要表现为以人力车为主的小件搬家,这类以人力车为主的小件搬家,属劳动力交易行为,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通过搬家行业以上状况的把握,我们再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这个行业经营者和参与者的文化基础薄弱的,生活技能是勉强的,行业竞争是激烈的,利润是微薄的,有规模的经营者是较少的;在管理层面,是没有行业规范的,国家也没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办法的,由此,信誉、收费、投诉等问题伴随而出现。可见,这个行业仍处在发展中,政府管理层面的相关规范尚在期待中。

发展中的搬家行业,其出现不健康现象非常值得重视,政府有责任引导其走健康经营路,走信誉经营路,走需求者放心路。为此,您提出的4条建议很重要,我的下一步的工作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

一是研究策划组建行业协会,意在以行业协会为龙头,建立规范的运营机制,使企业经营行有规距,协商价格有标准,投诉举报有人理。

二是研究策划推行《搬家运输劳务合同示范文本》,意在提高搬家过程中供需双方的法律观念,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门人员受理搬家业务纠纷的投诉举报。

四是在年度例行检查中,将搬家行业的企业列入双随机检查中,着重检查其经营中的信誉问题。

五是利用315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将搬家事务涉法内容列入宣传内容。

感谢您对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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