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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规范早市晚市的提案(第034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4-22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玉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早市晚市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规划,划定早市晚市区域

目前,我市早市晚市区域的划定主要以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划定为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2017年3月1日《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明确将食品摊贩治理纳入监管范围,对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划定(包含早市晚市)、确定禁止经营目录、实施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施行后,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工作主体,统筹考虑交通、环保、市容、周边环境、历史沿革、群众需求等因素,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划定了合适的区域、确定了经营时段,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沈阳市目前全市共有早市晚市区域71个。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一)经营区域内监管

我市印发了《沈阳市早夜市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明确了市执法局、卫计委、公安等各部门职责,确定了辖区政府作为本地区早夜市清理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按开办条件对早夜市进行认定,对符合开办条件的早夜市加强日常管理,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早夜市清理取缔;街道办事处作为本区域内早夜市的监管主体,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市场监督、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符合开办条件早夜市的日常监管,查处违规行为;早夜市主办单位作为早夜市的管理主体,负责做好符合开办条件早夜市的日常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区属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制定了早夜市日常管理规范,规范早夜市经营秩序,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二)经营区域外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沈阳市行政执法局各区属地勤务区大队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对市场外围出现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反复出现的难点问题,由勤务区大队通过定点值守、错时执法等方式进行整治。

二是加强常态监管。通过视频远程监控与数字城管网格员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执法局加强日常常态监管,发现问题即时转交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处理,补充巡查检查力量,提高常态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建立执法勤务区、街道办事处、市场主办单位的日常联系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和执法服务,及时解决市场主办单位遇到的城市管理方面问题。

感谢您对早市晚市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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