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姝、孙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电梯数量迅速增长,截至目前约有6万多部电梯。我局在日常安全监察中,开展了专项治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维保单位考核、电梯宣传周等各项监察工作,不断加大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现就两位委员关心的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汇报如下:
一、我局正在制定《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准备通过沈阳市人大立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沈阳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局、房产局对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安全都负有监督职责,根据特设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电梯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等措施;对违反《特设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市房产局“三定”方案和《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市房产局负责拟订老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目前,《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已进入司法局审查阶段,预计今年8月份提交市人大审议,届时我市居民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化。
二、沈阳市政府于2019年初下发了特种设备隐患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这个事有没有必要提?]经过各区政府的努力,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2019年4月1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沈阳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市属各委办局组织了本系统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大部分为电梯。我局还组织了对各区、县(市)的电梯安全督查,以及电梯维保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电梯举报投诉处理等执法行动,确保了电梯安全运行。
针对沈阳市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电梯隐患突出问题,[电梯大量超期未检的事儿我们跟委员提不提?提了有没有作用?会不会出现负作用?]各区人民政府多次召开街道、社区、房产局、物业公司协调会议,多方筹集维修资金。对部分政府回迁小区,铁西区政府专门拨款2400万元用于解决电梯隐患整治问题,并督促部分物业公司从小区停车费中拨款用于维修电梯。[这个表述准确吗?]全市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三、关于电梯维修改造需2/3以上的业主通过启动维修资金难的问题,市房产局正在积极努力,逐步解决
(一)沈阳市住宅维修基金启动现状(市房产局答复)
2007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实施,其中对使用维修资金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沈阳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市房产局制订了《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及规范》(沈房发〔2018〕73号),对维修资金的启用程序、所需要件、要件审核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电梯更新改造启动维修资金,需经过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后,形成业主大会决议,方可启动。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个别业主不签字未达到双2/3要求的情况,市房产局已将相关问题反映到省住建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待国家政策调整后,市房产局将根据上位法适时简化程序,调整相关政策,予以解决。
(二)住宅维修基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问题,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已有明确规定,市房产局制订的《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办法》(草稿)已开始征求意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在电梯更新中,维修资金主要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标准和内容。
《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允许启动应急程序。原《沈阳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办法》(沈房发〔2014〕6号)已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沈阳市房产局已制订《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办法》,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三)老旧居民住宅小区电梯维修改造以及“三无电梯”政府救济机制问题,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018年以来已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要求的通知》(辽住建保〔2020〕1号),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体系”;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全面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在电梯、物业等方面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2018年2月5日,沈阳市居民小区改造提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沈阳市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试点工作方案》,对老旧居民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房产局于2019年印发了《沈阳市房产局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操作方案》,目前老旧居民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和加装电梯工作已全面展开。
四、我局自2015年至今连续开展维保单位考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电梯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加强了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提升了作业人员业务能力
2015年以来,我局连续五年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考核,
2019年度,共评选出星级企业154家,其中五星级13家,四星级17家,三星级116家,二星级4家,一星级4家,无星级企业65家。2016年至2018年度,我局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电梯维保技术协会连续三年举办电梯维保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每年选出技术大王1人,技术标兵10人,技术能手20人,优秀选手10人,评选结果由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共同颁布证书,技术大王可获得五一劳动奖章,提高了电梯维保人员业务能力和工匠意识。
为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我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每年随机抽选20家维保单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进行通报,确保了公正、公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一律转交属地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五、我局积极开展了维保考核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等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6号)对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电梯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我局的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维保考核信息已全部在外网信息公开,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已进入项目论证阶段,随着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逐步开展,我市电梯安全管理能力将随之逐步提升。
电梯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局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与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全市电梯安全做出新贡献。
感谢两位委员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