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带货行为规范与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沈阳市直播电商基本情况
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统计,2025年沈阳市电商直播年销售额约275.3亿元,销售品类以服装针纺和粮油食品为主,占比约56.5%。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原则,支持实体企业通过打造线上消费品牌、拓展销售渠道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已打造较完整的直播电商产业生态。
二、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商产业发展,将其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和国家总局、省局工作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发展同行,以深化落实《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转变思路、创新方法,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积极引导直播电商企业合规经营,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一是建立监测前会商与靶向监管机制。出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监测前会商制度,主动服务相关业务条线,将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关注度高、重点领域的直播间(商家)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极大提升了监测靶向性和精准性。二是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执法联动机制。主动打破数据壁垒,与公安、税务、网信、商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多维度数据比对、碰撞,全面掌握全市直播电商经营主体真实状况,形成信息共享、数据共建、行业共管的治理合力,推动监管工作从“单打独斗”到“齐抓共管”转变。三是探索跨区域共治与监管协作机制。牵头成立沈阳都市圈“七市一区”网络交易监管联盟,在联合监测、线索移送、执法协作等方面加强协同,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区域性网络市场监管合作组织,为直播电商企业跨区域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动靠前服务,当好企业发展“助推器”。一是制发“合规工具三件套”。为避免企业因不熟悉法规而“误踩红线”,逐条对照《办法》制发《MCN机构/直播间运营者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指引》《自查清单》3份实操性极强的文本模板,将晦涩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具体要求,帮助企业快速建立内部合规体系,推动“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二是召开行政指导与专题培训会。组织召开全市重点企业行政指导会,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红线与合规底线。制发《各类主体检查清单(监管机构使用)》,对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统一工作标准,提升监管与服务水平。三是开展“全覆盖式”联合精准指导。在常态化指导基础上,联合公安、网信、税务等部门对全市重点MCN机构和影响力强的“达人”进行精准指导,通过多部门联合“会诊”,一次性为企业宣贯虚假宣传、税费、网络安全、内容生态等涉及多部门业务知识,实现“进一次门、办多件事”。
(三)多元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生态圈”。一是发起自律倡议,树立正确导向。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及市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发布涵盖诚实守信、质量保障、价格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的行业规范经营倡议,明确行业标准和行为底线。二是创新宣传形式,提升传播效能。制发《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宣传海报1500余份,通过短信平台累计向全市MCN机构、直播间运营者相关负责人发送普法宣贯短信6300余条,确保关键人员“应知尽知”。三是发布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制发《沈阳市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短视频方式,剖析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既对违法者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为广大守法者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引导各方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和服务,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深化法律法规落地与精准施策。以《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新规出台为契机,持续开展服务发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电商直播基地、头部MCN机构及重点直播间运营公司,及时了解掌握新规落实情况,特别是在身份核验、先行赔付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为指导基层监管、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二)强化智慧监管与重点领域治理。深化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系统应用,针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专项监测关键词库,加强对头部主播、高风险品类直播间穿透式监管,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诚信经营、合规经营理念,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与消费警示,努力营造政府监管、行业协同、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共治氛围。
(三)构建多元共治与行业自律生态。持续深化“政、企、协”联动,指导市电子商务协会等组织探索制定行业公约或标准,推动各类主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拓展社会监督广度,优化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沈阳市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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