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关于强化小学生食品安全防护夯实“少年强”健康根基的提案(第34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09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公党沈阳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小学生食品安全防护夯实“少年强”健康根基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现就您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到的主动解决小学生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一直是我局监管的重点工作。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向您汇报如下:

一、我市在小学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主要举措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监管。针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经营特点,部署区县局督促食品销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在开展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临期食品、散装食品管理,坚决杜绝销售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食品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等经营行为发生,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和低俗食品。结合春秋两季开学重点时段,对我市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经营环境、存储条件、设施设备以及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低俗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行为进行检查。202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64人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1732户次,整改问题73个,有效化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厉查处小学周边无照流动食品摊贩。聚焦全市小学周边重点区域,针对上学、放学等学生集中流动高峰时段,加大城管执法巡查频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流动食品摊贩、餐饮门店店外占道经营等行为。每年春秋两次开学季,开展校园周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取缔违规流动食品摊点,整改店外经营商户,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客观上减少“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流向小学生的渠道。同时,坚持劝导食品摊贩进入市场区域规范经营,既保障市容环境,又兼顾群众需求。

(三)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疾控技术部门通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重点关注学校、学生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情况,对学生聚集性病例进行核实上报;定期分析学校、学生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做好营养健康监测评估,以提高学生营养素养和健康水平。

(四)市级统一智慧监管平台已建成并全域运行。市教育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已建成沈阳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大数据监督监管平台,设置全域监督、招标风控、膳食经费管控、食安双控、风险预警、协同监管等板块,嵌入AI算法与预警模型,实现经费、食材、安全、监督一体化闭环管理,2025年秋季已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应用。全市学校食堂关键区域视频监控全部接入校园餐监管平台,实现远程巡查、实时留痕,正向AI智能识别(违规操作、未穿戴工服、异物闯入等)升级。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对接省市场监管局“食安辽宁”追溯平台,推进米面油、肉蛋奶、大宗蔬菜等电子化溯源、扫码验收;同步与市市场局研究联通“盛京食安”监管系统,推动教育、市场监管数据共享、联合监管、线索移送。

(五)全面强化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学校食堂全覆盖检查。全市共计检查5943家次,检查完成率100%。邀请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参加联合督导,涵盖13个区、县(市)。二是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市学校食堂“食安辽宁”追溯系统使用率100%。三是完成学校食堂警示性标识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四是联合市教育局对3200余名学校食堂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五是进一步强化校外托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纳入全覆盖检查。六是集中约谈21家校外供餐单位,提出务实规范要求。创新打造沈北大学城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通过创建形成校园食品安全“一圈一城”(皇姑校园放心圈和沈北大学城提升工程)规模示范效应,获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简讯》全国推广工作经验,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六)做实做细食品安全进校园宣贯。结合一年一度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合市教育局陆续举办“我是光盘小达”“关注身体健康树立健康成长科学观念”“后厨探秘”“同心共护食品安全”等一系列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来自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各级领导、学校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社会人士共同参加活动,并做相关知识宣讲。

(七)建立从业禁止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落实。2024年起草、下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捋清从业禁止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通过每季度向法院发函,收集食品安全案件犯罪信息,汇总、整理后上报辽宁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依法实施从业禁止,确保处罚到人。截至目前,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375人,实施食品终身禁业。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同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食品安全联席工作制度,逐渐形成运转畅通的沟通协调共建机制,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不断提高学校食堂总体数量和质量,全面解决学生在校就餐问题,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大力夯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成果。随着全市各区、县(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品店等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监管职能将得到全面整合,整治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我局将适时与执法、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不断夯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成果,逐步净化校园周边饮食环境。

(三)全面调动社会多方面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与作用,与校方、家长、学生及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多方面对非法经营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餐饮、小食品店、小摊点进行投诉举报,增强学生自身及相关各方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秩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常识教育。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为契机,走进校园,通过担任“校外辅导员”、印制发放食品安全手册(校园篇)等方式,对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营养与合理膳食等多种宣传教育活动,教导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到无证餐饮单位就餐,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其到校内食堂或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五)做好源头治理,强化事后监管。针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任何可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事件,确保严查到底,直至将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彻底斩断违法链条。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小学生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切关注和宝贵建议,学生饮食安全关乎民生大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升我市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创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而努力。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