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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社区团购与直播带货平台商家法律责任 规范新型消费市场提案(第42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4-23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立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社区团购与直播带货平台商家法律责任、规范新型消费市场提案收悉。您对我市社区团购与直播带货新业态的深入调研和精准把脉,特别是对当前监管短板、维权痛点提出的系统性、创新性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为我们完善制度、提升监管效能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商务局、市法院等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的总体认识与采纳情况

您提出的构建全链条责任闭环、实施智慧化精准监管、打造数字化维权体系等三方面具体建议,体系完整、逻辑严密,涵盖了从源头准入、过程管控到末端救济的全链条治理,融合了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与多元共治的现代监管理念。其中部分工作我们已开始探索或纳入规划,部分极具创新性的建议为我们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我们将积极采纳,努力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融入我市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体系的整体构建中。

二、结合提案建议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在强化主体责任与制度构建方面。市市场监管局以贯彻落实《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发展同行理念,积极引导直播电商企业合规经营。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建立监测前会商机制,加强监测需求对接,极大提升网络监测靶向性和精准性。与公安、税务、网信、商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当好企业发展“助推器”。坚持“以服务促监管、寓监管与服务”理念,制发《MCN机构/直播间运营者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指引》《合规自查清单》“合规三件套”,帮助相关直播行业从业主体建立合规体系,组织召开行业行政指导会,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红线与合规底线,切实推动行业合规经营。三是多元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生态圈”。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指导市电商协会和大型MCN机构、直播间运营者共同发布行业规范经营倡议。制发《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宣传海报和普法宣传短信,确保关键人员“应知尽知”,定期发布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各方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二)在探索智慧监管与信用治理方面。一是积极应用技术监管手段。强化技术应用,积极针对直播开展实时网络监测,2025年,累计监测直播2.5万场次,时长达1.6万小时。全年核查处置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250条,其中立案18条,责令改正79条,信用约束36条。全市查办涉网案件169件,罚没款273.22万元,持续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二是深化信用风险分类赋能。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为依托,对全市存续的125.5万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信用风险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低的经营主体最大限度压减检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风险高的经营主体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处不在”。三是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线。市农业农村局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以数字化监管为支撑、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抓手、以培训宣贯为保障,构建全链条、闭环式安全监管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准入第一道防线。把握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关键环节,坚持源头管控、全程追溯、社会共治思路,以务实举措筑牢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屏障。

(三)在优化消费维权与纠纷化解方面。市法院突破时空限制支持当事人、代理人、法官异地参与庭审,设置 “沈阳互联网法庭”38间,有效解决地域、出行不便等导致的庭审延误、排期紧张问题。通过短信通知、庭审码便捷接入、实名认证等功能,实现案件线上办理、电子材料一键流转、庭审笔录自动生成、录像同步留存,减少线下跑腿、纸质流转、人工核对,大幅缩短庭审周期,节约人力与时间成本。通过云庭审等线上庭审方式开展庭审活动,灵活安排开庭时间,提升群众诉讼体验,提高当事人参与诉讼便利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2025年,全市法院在线庭审21193次。市市场监管局依托盛京食安小程序和智慧监管APP,建立线上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申请渠道,简化申报流程,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商家加入ODR。2025年全市新发展ODR企业502家,处理纠纷2009件,自行和解ODR争议1158件,ODR诉求按时办结率连续保持100%。全面应用全国12315平台,实现投诉举报线上接收、快速分流,推动本地重点平台建立消费纠纷绿色通道。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以采纳落实您的提案意见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全力推动我市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聚力构建“责任清晰、风险可控”的全链条治理闭环。一是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加大合格证制度正面宣传力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批批开具合格证,鼓励农户规范开具。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应开未开、虚假开具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创新智慧监管,实现信息化开具、智能化核验、全链条追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二是加强直播电商全链条监管。深化落实《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针对您提出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重点品类,持续加大网络监测力度,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管理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合规指引,督促各方主体知责、担责、履责,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下功夫。

(二)全力推进“数据驱动、精准高效”的智慧化监管转型。探索将监管手段从“人海战术”向“智慧赋能”转变,从事后处置向事前事中预防延伸。一是积极探索构建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平台。结合您提出的“市级直播内容AI预审风控平台”构想思路,探索以重点监管领域为切入点,对涉网违法线索进行大数据挖掘与预警,形成“监测、预警、处置、反馈”的数字化闭环,提升监管的预见性和精准度。二是深化信用约束与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监管要求,完善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规定,根据国家总局制定全国统一信用评价规则后,及时完善相应监管举措。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可信可及”的数字化维权生态。一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筑牢当事人权利保障制度根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线上诉讼和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及主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全力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充分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律后果和系统操作方法,依法规范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确保程序合法,实现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与诉讼便利三者统一。二是全流程“云端办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依托线上诉讼平台建设,实现小额消费纠纷立案、举证、审理、裁判全流程线上化。针对社区团购和直播带货相关纠纷诉讼标的额小、主体跨地域、证据电子化特点,借助线上立案、线上送达、线上开庭、简化诉讼流程等方式,实现“立案零跑腿、庭审云端见、文书秒送达、执行不手软”一体化,解决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高、时间长的痛点。三是推行“示范诉讼”审理模式创新审理方式。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类型化案件,推行要素式“两状”“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模式,选取典型案件精细化审理、作出示范判决,引导其他同类案件快速解纷。针对社区团购与直播带货相关纠纷涉众广、类案多等特点,采取“示范诉讼”审理模式,提升相关案件处理效率,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实现效率与质量双保证。

规范与发展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是激发消费潜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我们将以办理此次提案为重要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同,积极稳妥推动相关创新举措的研究、试点与落地,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网络市场多元共治新格局,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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