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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创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激发沈阳市场主体活力提案(第464号)落实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6-06-29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创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激发沈阳市场主体活力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客观分析了市场环境对于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当前我市市场环境存在主要问题切中肯綮,提出的“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破除公平竞争壁垒”等四条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十分赞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这项工作,市营商局印发的《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改革整体提升行动方案任务》中专门把该项工作列为重点任务,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已开展工作

(一)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破除公平竞争壁垒

一是将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开,提高清单的透明度。组织市直各部门及各地区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建立完善清单部门协调、壁垒排查清理、衔接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情况调研,梳理提出完善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建议,以信息形式报送国家和省。制定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许可准入事项与市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对应关系》,推进市场准入事项与行政许可审批衔接。

二是深化综窗改革,实现“一窗受理”全覆盖。已实现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实现“一窗通办、集成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场所集约化建设,完成计量检测、退役军人、驾管、医保、社保、公积金6个分中心撤销工作,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多件事。

三是持续优化我市招投标营商环境。自2019年以来,已连续六年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同时,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整治范围全面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国企采购等领域实施的各类项目,重点聚焦三大任务:严厉打击招标投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整治领域内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系统整治相关工作已顺利完成阶段性任务并取得初步成效。  

(二)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保障各类主体平等获取资源

一是搭建政金企对接平台,畅通企业融资渠道。牵头举办政金企对接活动,推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发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双向联动,进一步畅通各类市场主体融资渠道。间接融资方面,2026年以来,组织开展全市政银企对接活动23场,20家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对接活动,服务企业1500余户。直接融资方面,开展“资本市场沈阳行”活动,密切与三大证券交易所对接,为沈阳市企业上市、发债融资提供培训与指导。同步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汇率避险、“三资三化”推进及资本市场赋能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市场主体金融运作能力与政策落地实操水平。

二是健全弹性供地机制,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出让供应体系。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2025年,我市出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沈自然资发〔2025〕1号),明确符合创新型产业要求的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可对现状用途和控规规划合理拆分重整,实现土地复合利用,支持企业新业态经营模式。

三是开展人才认定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市场牵引,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唯帽子、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综合考量人才的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和薪酬水平等因素,广泛覆盖各类实用人才、专门人才、新业态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及有意向来沈发展的外埠人才;积极邀请相关企业和高校院所参加2025年“博士沈阳行”和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暨“百智百企”沈阳行活动,统一发布岗位需求,招引高水平人才;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编制并发布2025年度“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既为企业集聚人才、优化团队提供权威参考,也为高校、科研院所和职业院校完善学科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提供重要依据。

(三)创新监管执法模式,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一是常态化统筹指导全市各级监管部门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动态维护“一单”“两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检查对象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推进跨部门协同,全市各级监管部门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158项,重点监管事项清单1580项。将126万户经营主体全量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库,市区两级9961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实现抽查事项、市场主体、执法人员动态更新。截至目前,共制定抽查检查任务387个,其中联合任务313个,联合任务占比达80.88%。优化监管资源,减少扰企,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

二是完善柔性执法机制。持续推行免罚、轻罚、减罚和不予强制“四张清单”,指导各级执法部门动态调整清单事项245项。截至目前,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作出涉企行政处罚1820件,其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1276件(免罚565件、减罚229件、轻罚482件),半年包容审慎监管案件量占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数的70.1%。

加强涉企经济影响的事前研判、事中评估和事后保障,出台《沈阳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规范研判评估对象、内容、程序和结果应用等措施,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使行政执法行为更有温度。

三是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了沈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及信用门户网站,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行政管理、纳税社保、公共事业等公共信用信息29.39亿条,实现126.51万存续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制管理的通知》,并发布了第一批守信激励措施清单,让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守信获得感;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印发了《沈阳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制管理。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印发了《关于建立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信用修复“一网通办”机制的通知》,联动应急、统计、税务、人社等部门在4个领域落实了首批“一网通办”联动修复工作机制;在信用沈阳网站优化设立了信用修复服务专栏,转载发布“信用中国”信用修复指引等,助力企业高效便捷信用修复。

(四)健全权益保护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构建了“1+14+71”三级联动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总枢纽,在全市13个区、县(市)及自贸区设立了维权援助分中心,并在重点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及高校院所延伸建立了71家维权援助工作站,实现了维权服务窗口的前移和下沉。这一体系有效提升了维权援助服务的可及性,为创新主体就近获得专业指导提供了基础保障。组建了多领域、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专家库。广泛吸纳来自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与技术专家,建立了涵盖专利、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多个领域的知识产权专家库。通过专家参与侵权判定、技术事实查明和维权方案论证等工作,为维权援助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撑。持续提升维权援助服务能力。依托现有工作基础,结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需求,通过维权援助分支机构开展常态化咨询服务,助力降低维权成本。结合“双百双促”等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是开展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和省清欠工作总体部署安排,2024年底至2025年初,沈阳市组织各地区、各市直机关及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摸排拖欠问题,建立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市政府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融资平台公司拖欠各类企业账款底数台账(称“6·30”台账),并录入国家财政、工信分别牵头负责的双系统,全面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市政府组建了主管财政、工信副市长为组长,纪委、审计等44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市级清欠专班,建立了市政府全体副市长分工负责的包保责任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召开全市清欠工作调度部署会议,分管市领导每周召开专题账款清偿推进会议,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积极争取市场化贷款周转资金、积极自筹资金等方式,加快推动账款清偿。按照国家和省、市清欠行动总体部署安排,台账内拖欠账款将于2027年6月30日前全部清偿完毕。

三是全面开展政务失信拖欠问题排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有关工作安排,今年以来,沈阳市围绕惠企政策兑现问题、拖欠账款清偿问题、招商承诺履约问题以及司法裁判履行问题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政务失信问题排查,全面梳理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以及社区、村委会拖欠企业、个体工商户、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个人的各类拖欠账款问题,正在逐笔建立细化台账,录入全省专门设立的拖欠问题台账系统。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沈阳市全面排查拖欠问题工作专班,统筹排查拖欠问题并推进整改。

四是依托营商诉求办理现有平台基础,通过对“惠帮企@链上沈阳”平台、沈阳营商数据服务平台(“沈阳营商”微信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改造升级,按照快速受理、及时转办、强力督办、全量回访的工作原则,构建闭环、全链条诉求办理平台系统,强化对企业和服务干部提出问题的办理解决。企业及服务干部可直接通过“惠帮企@链上沈阳”平台、“沈阳营商”微信小程序上传诉求问题,实现7×24小时快速受理领导干部包联企业诉求问题,诉求信息同步推送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链条依托12345平台现有办理机制进行转办、督办、反馈、回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遵照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全流程,做到应审尽审、严格把关。强化常态化自查监管。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 “回头看”,结合上级最新工作部署和政策导向,动态排查存量文件,严防已清理规范的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加强对新增政策措施的预判分析,从源头上杜绝涉及市场准入壁垒的情形。

(二)持续健全人才引育留用机制

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全年引育ABCD类人才2000人以上,积极推进和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待遇。持续拓展“博士沈阳行”“东北亚人才交流大会”等品牌活动的影响力,构建品牌矩阵。编制并发布《2026年度沈阳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促进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紧扣“智改数转”总体要求,全力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程。扩大用人单位人才评价自主权,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行业特色人才评价标准。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活动,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道路。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赋能产业、企业、高校,定制推送个性化服务项目并给予奖励。

(三)持续做好信用修复管理工作

持续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实现联合惩戒。缩短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由五个工作日缩短至两个工作日。推进“全程网办、协同修复”,经营主体可全程在线办理信用修复的同时,在完成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后,无需在信用中国网站重复修复,实现“一处申请、多平台修复”,提升经营主体重塑信用的获得感。

(四)深化维权援助与提案内容的精准对接

以“东北亚知识产权生态运营中心”建设为契机,借助中央法务区的平台优势,推动现有“1+14+71”维权援助网络与新载体深度融合。通过健全快速响应机制,让企业在运营中心不仅能获得专利培育、交易运营等服务,也能享受到高效集成的维权保障,真正实现“一站式”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环境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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