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和行刑衔接,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凝聚部门合力,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协同应对能力,7月8日,沈阳市食安办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协作相关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沈阳海关等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2024年沈阳市食品安全“百千万”民意征集调查结果,通报了沈阳市近三年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结果,并就相关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与执法协作等7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充分会商并逐一解决。市食安办主任陈佳标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3·15”曝光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和各地校园食品安全舆情事件频发的情况,反映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衔接有待进一步畅通,监管漏洞和空白的问题有待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发现不了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全链条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整个食品安全大局。
会议强调,近年来,沈阳市食品安全满意度逐年提高,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持续提升,形成了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百千万”民意征集活动,从2017年开始,共收集80余万份问卷,成为助推食品安全精准监管的重要抓手。这项工作也是民生工程的良好体现,沈阳市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征集工作,实现食品安全精准治理与回应。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是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最有力的手段,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力技术支撑,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信息已成为食品安全案件的重要来源。要建立抽检监测信息常态化的通报机制,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风险信息,精准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会议重点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协作与案件查办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议主要就“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机制有待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资质有待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理协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检验鉴定费用保障”“进口食品监管难”“食用农产品精准追溯和产地准出分类”“隶属6个海关驻地市场监管协作”等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会商,涉及的相关部门均提出详细的落实举措并给予了解决。
会议要求,要充分结合沈阳实际,理清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增强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全面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落实落地。要充分发挥食安办的作用。市食安办要站位在市政府统筹全局的高度,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治理格局,牵头搭建跨部门协同交流平台。要运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区县(市)政府、食安委、食安办,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可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进行挂牌督办、约谈、整改和提醒敦促。要不断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实现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做好行刑衔接,健全大案要案联办等协作机制,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强化落实监管措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要全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近期将举办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这个契机,要充分利用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民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