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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治理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添加剂全链条监管,有效防控食品添加剂滥用风险,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现将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治理若干举措〉的通知》(辽食安委发〔2025〕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按照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重点

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部门和条线职责分工,重点部署和组织做好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添加剂、工业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和经营、食品生产和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等方面监管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加强自律,严格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部门组织对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本条线相关风险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清理,依法严厉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与谣言治理,加强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科学认知,引导消费者理性认识食品添加剂。

(四)强化会商协调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健全部门间案件协查机制,强化跨部门违法行为查处,对违法主体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治理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案件查办等工作成果,以及有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按省食安办要求,各成员单位汇总各自部门工作情况按时间节点向对口上级单位报送,由对口上级单位统一向省食安办报送。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治理若干举措》的通知


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治理若干举措》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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