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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取消备案公示(2022年3月10日)
发布时间:2022-03-1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备案号备案形式批准日期注册地址生产地址
1沈阳健每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冷敷凝胶5ml,10ml,15ml,20ml,30ml,40ml,50ml,80ml,100ml,200ml,300ml,500ml。可根据需求进行规格定制。通常由降温物质和各种形式的外套组成。降温物质不应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用于人体物理退热、体表面特定部位的降温。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辽沈械备20210095号取消备案2022.03.10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六东路17-2号5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南路33-13号2门二层。
2沈阳健每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用液体敷料5ml,10ml,15ml,20ml,30ml,40ml,50ml,80ml,100ml,200ml,300ml,500ml,800ml,1000ml,1500ml,2000ml。可根据需求进行规格定制。通常为溶液(不包括凝胶)。所含成分不具有药理学作用。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非无菌提供。通过在创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蔽作用。用于小创口、擦伤、切割伤等浅表性创面及周围皮肤的护理。辽沈械备20200164号取消备案2022.03.10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六东路17-2号5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秀园一街75-9号102
3沈阳恒源药业有限公司液体创口贴2g/瓶5g/瓶10g/瓶15g/瓶*液体创口贴是由丙烯酸类树脂,硝基纤维素、蓖麻油、苯甲醇溶解于混合溶剂(乙醇、乙酸乙酯)中构成。丙烯酸类树脂是主要防水性的成膜材料,硝基纤维素辅助成膜,蓖麻油是增塑剂,苯甲醇是抑菌剂。本产品不含药物。用于真皮浅层及其以上的浅表性小创伤、擦伤等,为浅表创面、皮肤损伤提供愈合环境。*辽沈械备20160060号取消备案2022.03.10沈阳市沈河区凌云街103巷9-6号沈阳市沈河区凌云街103巷9-6号
4沈阳恒源药业有限公司液体创口贴型号:II型*
规格:2g/支5g/支10g/支15g/支*
液体创口贴由纤维素类高分子材料、蓖麻油、苯甲醇溶解于混合溶剂(乙醇、乙酸乙酯)中构成:纤维素类高分子材料是主要的防水性成膜材料,蓖麻油是增塑剂,苯甲醇是抑菌剂。本产品不含药物。该产品涂抹创面后,在体温的作用下快速成膜。用于真皮浅层及其以上的浅表性小创伤、擦伤等,为浅表创面、皮肤损伤提供愈合环境。*辽沈械备20170048号取消备案2022.03.10沈阳市沈河区凌云街103巷9-6号沈阳市沈河区凌云街103巷9-6号
5沈阳恒源药业有限公司医用冷敷贴SL-I、SL-II、SL-III由降温物质(亲水性凝胶)、无纺布背衬层、聚乙烯薄膜层组成。降温物质不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用于人体物理退热、体表面特定部位的降温。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辽沈械备20190029号取消备案2022.03.10沈阳市沈河区凌云街103巷9-6号沈阳市沈河区凌云街103巷9-6号
6沈阳恒源药业有限公司冷敷凝胶SL-I、SL-II、SL-III、SL-IV、SL-V冷敷凝胶是由海藻酸钠、透明质酸、卡波姆、瓜尔豆胶、黄原胶、丙二醇、丙三醇、纯化水等混合而成。冷敷凝胶不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份。用于人体物理退热、体表面特定部位的降温。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辽沈械备20190030号取消备案2022.03.10沈阳市沈河区凌云街103巷9-6号沈阳市沈河区凌云街103巷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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