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关于进一步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药品零售企业:

为了深入优化服务模式,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我们依托沈阳市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办好”,为已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时,提供可以合并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开办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设立”中的一个或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集成服务。

二、企业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方式:

1. 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平台,进入“一件事一次办”专区,选择“开药店一件事”。

2.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业务办理事项,阅读办事指南,线上填写《“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3. 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4. 提交申请,等待审批。

5. 审批通过后,按照提示领取许可证。

(二)线下申请方式:申请人到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填写《“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起“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申请。

三、注意事项

1. 须在申报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2. 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材料中不得含有虚假信息。

3.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及时与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联系,获取帮助。

我们诚挚邀请广大企业主积极参与“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体验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83962034

附:企业端申报操作手册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审批处

2024年6月11日


企业端申报操作手册.docx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