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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药品经营连锁企业“信用承诺审批”资格公示(2024年9月18日)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连锁经营企业“信用承诺审批”意见书


辽宁东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符合《药品经营领域“信用承诺+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守信激励”条件,现予以同意。你单位所属连锁门店在沈阳市范围内申请药品经营许可核发、延续、变更的,符合许可条件并提交材料后,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颁发经营许可证。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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