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关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于洪区2022年9月15日)
发布时间:2022-09-15 来源: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拟对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单详见附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公示。

附件:沈阳市于洪区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1

沈阳市和平区宝成熟食店

XZF0102000007

2020-09-26

2

沈阳市于洪区关外老石头食品坊

XZF0114000136

2022-07-16

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