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职工俱乐部等8家企业:(详见名单)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们(单位)涉嫌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查,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职工俱乐部等8家企业住所处已无经营活动,且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查询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职工俱乐部等8家企业未申报2019、2020、2021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并均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企业现处于自行停业状态。
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职工俱乐部等8企业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的规定范畴,构成了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但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清理“空壳”企业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拟吊销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职工俱乐部等8企业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们(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们(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富作明、蒋家骏
联系电话:89563917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经营场所 |
1 | 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职工俱乐部 | 2101111200528 | 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生活区中心街46号 |
2 | 沈阳矿务局红菱物资经营公司 | 2101111100133 | 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红菱煤矿院内 |
3 | 沈阳市红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01111102584 | 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中心街 |
4 | 沈阳市苏家屯区盛丰农资经销部永胜村分部 | 210111100018724 | 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乡永胜村 |
5 | 沈阳市南方实业公司 | 2101111100896 | 苏家屯区红菱镇烟台村 |
6 | 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堡镇客货停车场 | 2101111100874 | 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堡镇中心街中段红柳路东 |
7 | 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乡多种经营服务部 | 210111000013938 | 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乡大韩台村 |
8 | 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俱乐部百货商店 | 2101111200578 | 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生活区中心街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