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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43户)
发布时间:2025-07-14 来源: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山天源蜜酿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43户企业:

本局于2025年6月2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见附件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见附件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浑南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张卓武、朱真宝

联系电话:024-23966205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营城子路8-2号1门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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