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阳市洗手液等4种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通报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非医用日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我局开展了洗手液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洗手液、手洗餐具洗涤剂等4种产品100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12家13批次,抽查经销单位30家87批次。经检验,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表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生产领域)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单位 | 不合格单位 | 抽查产品 | 不合格产品 | 不合格发现率 (%) |
1 | 手洗餐具洗涤剂 | 1 | 0 | 1 | 0 | 0 |
2 | 一次性塑料餐盒 | 11 | 0 | 12 | 0 | 0 |
表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流通领域)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单位 | 不合格单位 | 抽查产品 | 不合格产品 | 不合格发现率(%) |
1 | 洗手液 | 6 | 0 | 20 | 0 | 0 |
2 | 手洗餐具洗涤剂 | 6 | 0 | 19 | 0 | 0 |
3 | 一次性塑料餐盒 | 12 | 0 | 18 | 0 | 0 |
4 | 皂类 | 6 | 0 | 30 | 0 | 0 |
二、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
(一)洗手液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34855-2017《洗手液》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总有效物、pH值、稳定性、汞、砷、铅、甲醇、甲醛、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二)手洗餐具洗涤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总活性物含量、pH值、砷、重金属、甲醇、甲醛、去污力、荧光增白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三)一次性塑料餐盒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等。
(四)皂类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QB/T 2485-2008(2017)《香皂》,QB/T 1913-2004(2017)《透明皂》,QB/T 2486-2008(2017)《洗衣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干钠皂(或总有效物)、水分和挥发物、总游离碱、游离苛性碱、总五氧化二磷、氯化物、乙醇不溶物、发泡力、透明度等。
三、消费指南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产品。
2.查看产品的标识。产品标识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细则以及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等信息,不要购买标识不全的产品。
3.查看产品。洗手液产品应包装完好,颜色均匀,无分层或油水分离现象,无异味;手洗餐具洗涤剂产品应稠度适中,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异味,大部分产品带有香味(以水果香型为主);一次性塑料餐盒产品应厚薄均匀,无异味;皂类产品质地坚实细腻,外形美观,无气泡,无裂纹,劣质产品手感粗糙,常有气泡或米粒状斑点。
附件:1. 2020年沈阳市洗手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2. 2020年沈阳市手洗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3. 2020年沈阳市一次性塑料餐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4. 2020年沈阳市皂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