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电梯检验检测、使用、维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促进电梯检验、使用、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服务质量提升,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2022年度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1.抽查内容
垂直电梯抽查内容分别为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演练记录是否有照片视频、限速器校验报告、鼓式制动器拆解保养、可拆卸盘车手轮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上行制动工况曳引检查、紧急开锁装置警示标识、机房通道及照明(有机房电梯)、IC卡运行试验、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自动关闭层门装置、平层准确度和平层保持精度、滑动导靴导轨润滑 、门的运行和导向、对重(平衡重)块、下部端站层门门锁是否被短接、对重越程距离 、限速器绳张紧装置、缓冲器装置。
2.抽查范围
2022年度沈阳市电梯监督抽查数量总计800台,被抽查的电梯使用场所涵盖了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以及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各区抽查电梯分布见表1:
区、县(市) | 抽查数量 | 地区 | 抽查数量 |
浑南新区 | 83 | 铁西区 | 117 |
大东区 | 105 | 和平区 | 95 |
于洪区 | 70 | 皇姑区 | 85 |
沈河区 | 87 | 苏家屯区 | 60 |
沈北新区 | 58 | 法库县 | 10 |
辽中区 | 10 | 新民市 | 10 |
康平县 | 10 |
表1 2022年电梯监督抽查实际样本分布表
3.抽查方式与合格率
抽查方式分为全面抽查和重点抽查,全面抽查为全市范围内抽查,重点抽查为对举报投诉较多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总体合格率为87.9%,其中自动关闭层门装置、门的运行和导向、鼓式制动器拆解保养、对重越程距离、限速器绳张紧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上行制动工况曳引检查、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缓冲器装置、IC卡运行试验 等项目检验合格率较高,基本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合格率低于95%的项目见表2:
抽查项目 | 合格率 |
限速器校验报告 | 93.63% |
紧急开锁装置警示标识 | 92.38% |
滑动导靴导轨润滑 | 90.63% |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是否有照片视频 | 87.50% |
安全技术档案 | 76.50% |
表2 垂直电梯全面抽查合格率95%以下项目汇总表
二、监督抽查存在主要问题
1.电梯未能逐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5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33.69%的被抽查电梯未达到要求。
2.应急演练记录不能提供照片或视频。17.92%的被抽查使用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仅有一张文字记录,演练真实性无法查证。
3.滑动导靴导轨润滑不充分。润滑油盒应吸油毛毡齐全,油杯完好,油量在1/3以上。13.44%的被抽查电梯未达到此要求。
4.紧急开锁装置警示标识缺失。10.93%的被抽查电梯存在紧急开锁装置警示标识被遮挡、损毁等情况。
5.限速器未按规定年限开展校验。9.14%的被抽查电梯未按照每2年(对于使用年限未超过15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并保存限速器校验报告。
其他违反《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安全技术规范问题: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机房通道及照明(有机房电梯),下部端站层门门锁是否被短接、平层准确度和平层保持精度、对重(平衡重)块、可拆卸盘车手轮电气安全装置不能动作等问题,在被抽查电梯中不足5%。
三、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部分使用单位特别是部分住宅小区物业公司主体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管理混乱,制度不完善,未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甚至交由维保单位全权负责,对电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隐患的风险程度全然不知。
2.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未意识到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性,应急预案照抄照搬,应急演练只“演”不“练”,更有部分单位在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更换时,未及时开展相关演练工作。
3.部分维保单位维保走过场,工作不到位,只重视年度检验检测项目,忽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限速器校验报告、油杯储油量等日常维护保养项目。
4.部分维保单位工作不细致,限速器校验后未生成校验报告或者与检测机构一并进行限速器校验之后未生成校验报告。
5.在紧急开锁装置警示标识因各种不同原因损毁、覆盖后,维保单位未重新制作标识并安排维保人员粘贴警示标识。
6.部分维保单位不重视质量体系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未予真正执行。
7.电梯维保作业人员工资待遇较低,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四、违法违规行为后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出现违规行为的电梯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已要求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局。目前涉及的各区、县(市)局已按照要求提交整改情况,全部隐患已经整改完毕。
五、工作建议
1.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对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形成有效监督;
2.使用单位应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真实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并记录;
3.电梯维保单位的质量检查人员应对本公司现场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按照技术规范及电梯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与方案;
4..维保单位应组织印制安全警示标识,通知维保人员及时更换被覆盖、缺失的警示标识。
5.各区、县(市)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出现不合格报告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重点检查,确保整改真实有效,形成有效约束力。
六、下一步措施
1.继续强化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监督抽查
在日常检查、节前检查基础上,结合96333应急救援和12315居民举报投诉,优化检查内容,突出重点项目,对存在问题的居民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抽查。
2.推进全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和全市电梯物联网工作。
改革创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模式,通过电梯维保监管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电梯的物联网监测,进一步提升全市电梯维保工作的真实有效性,实时分析监测、电梯预警和事故分析,以信息化手段赋能电梯安全监管。
3.持续开展电梯检测机构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检测机构监管,持续开展电梯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电梯检测机构强化检测问题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开展电梯检测工作,不断提升电梯检测工作质量。
4.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组织各区、县(市)局提高监管效能,利用智慧化监管平台,持续监测电梯超期未检信息,对发现使用超期未检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5.提升电梯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沈阳市电梯安全条例》,加强维保人员培训与培养,不断提高维保质量水平,从源头上提高电梯维保服务质量。
附:2022年度电梯监督抽查结果明细表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