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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食品流通环节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2024年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已完成2024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检查任务。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对全市9家各类型食品销售单位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具体涵盖大型商超1家、生鲜超市1家、便利店3家、特殊食品经营企业3家、农贸市场1家。

二、检查依据和项目

此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有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安全自查、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贮存过程控制、现场制售过程控制等内容。

三、检查完成情况

本年度执法检查于4月开展,采取现场调阅审查和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计划完成了对全市9家受检食品销售单位的执法检查任务,检查结果均合格,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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