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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电热毯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6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年度工作安排,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热毯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电热毯等产品25种1461批次,其中抽查生产企业93家98批次,抽查销售单位1248家1363批次。经检验,生产企业发现5家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1%;销售单位发现76家7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6%。具体情况如下。

表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生产领域)

序号

产品名称

受检单位
(家)

不合格单位
(家)

抽查产品
(批次)

不合格产品
(批次)

不合格发现率

(%)

1

电热毯

10

1

10

1

10.0

2

塑料管材及管件

20

1

20

1

5.0

3

手提式灭火器

4

0

7

0

0

4

电动汽车充电桩

1

0

1

0

0

5

车用乙醇汽油(E10)

4

0

4

0

0

6

车用尿素水溶液

6

1

6

1

16.7

7

商品煤

6

0

6

0

0

8

服装

10

0

10

0

0

9

纸尿裤

2

0

2

0

0

10

玩具

2

0

2

0

0

11

燃气灶具

4

0

5

0

0

12

办公家具

5

1

5

1

20.0

13

眼镜

15

1

15

1

6.7

14

塑料购物袋

4

0

5

0

0

合计

93

5

98

5

5.1 

表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流通领域)

序号

产品名称

受检单位
(家)

不合格单位
(家)

抽查产品
(批次)

不合格产品
(批次)

不合格发现率

(%)

1

电热毯

13

2

20

2

10.0

2

小家电

28

3

45

3

6.7

3

塑料管材及管件

20

3

20

3

15.0

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装置的开关

14

1

20

1

5.0

5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20

2

20

2

10.0

6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11

0

11

0

0

7

手提式灭火器

2

0

3

0

0

8

电动自行车电池

18

0

18

0

0

9

电动汽车充电桩

8

1

9

1

11.1

10

车用乙醇汽油(E10)

446

5

446

5

1.1

11

车用柴油

150

6

150

6

4.0

12

车用尿素水溶液

94

5

94

5

5.3

13

商品煤

189

13

259

13

5.0

14

服装

40

2

40

2

5.0

15

29

0

30

0

0

16

纸尿裤

6

0

8

0

0

17

卫生巾

7

0

10

0

0

18

玩具

38

0

38

0

0

19

燃气灶具

17

0

20

0

0

20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4

0

5

0

0

21

办公家具

5

0

5

0

0

22

眼镜

35

5

35

5

14.3

23

电动自行车

40

28

41

28

68.3

24

头盔

9

0

11

0

0

25

塑料购物袋

5

0

5

0

0

合计

1248

76

1363

76

5.6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热毯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二)小家电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本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三)塑料管材及管件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13663.2-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GB/T 18742.2-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GB/T 18742.3-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3部分:管件》、GB/T 28799.2-2020《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氧化诱导时间、灰分、纵向回缩率、规格尺寸、静液压强度(20℃,1h)、静液压强度(95℃,165h)、静液压强度(95℃,22h)、几何尺寸、卫生要求(铅、镉、高锰酸钾消耗量)、断裂伸长率、静液压强度(20℃,100h)、简支梁冲击、熔融温度、压扁试验、密度、环刚度、维卡软化温度、静摩擦系数、冲击性能、烘箱试验、环柔性、拉伸屈服应力等。本次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灰分、氧化诱导时间、熔融温度、静液压强度(95℃,165h)、规格尺寸(壁厚)。

(四)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装置的开关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16915.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防触电保护、结构要求、开关机构、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荧光灯电路的正常操作、机械强度、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密封胶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五)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2099.1-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耐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的力、机械强度、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延长线插座的结构等。本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拔出插头所需的力。

(六)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外壳冲击、跌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非正常工作、超温保护、过充切断、耐热、灼热丝、延时切断、编码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七)手提式灭火器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GB4066-2017《干粉灭火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20℃时喷射性能、充装要求、瓶体、灭火剂(干粉灭火剂)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八)电动自行车电池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T/ZJXDC 001-2021《电动自行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2hr容量、大电流放电、重量比能量、不同温度下的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九)电动汽车充电桩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18487.1-202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充电连接控制时序、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停机、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供电电压消失、供电网断电、接触电流、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冲击耐压等。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充电连接控制时序、非正常条件下充电结束停机。

(十)车用乙醇汽油(E10)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馏程、胶质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水分、机械杂质、苯含量、密度、硫含量、研究法辛烷值、烯烃含量、芳烃含量、铜片腐蚀、铅含量、锰含量、铁含量、抗爆指数、蒸气压、诱导期、硫醇、水溶性酸或碱等。本次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

(十一)车用柴油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19147-2016《车用柴油》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10%蒸余物残炭、冷滤点、凝点、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多环芳烃含量、密度、总污染物含量、氧化安定性、水含量、灰分、硫含量、脂肪酸甲酯含量、运动黏度、酸度、铜片腐蚀、闪点(闭口)、馏程等。本次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闪点(闭口)、硫含量、密度、运动黏度。

(十二)车用尿素水溶液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32)》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折光率、杂质含量(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等。本次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尿素含量(质量分数)、密度(20℃)、折光率、杂质含量〔醛类(以HCHO计)、钠、钾、钙、锌〕。

(十三)商品煤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辽宁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灰分、全硫、汞、氟、砷、氯、磷等。本次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氟。

(十四)服装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甲醛含量、纤维含量、绒子含量、绳带要求、羽绒含绒量、耐久性标签缝制位置、耐唾液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金属针、附件抗拉强力、附件锐利性、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本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纤维含量、绳带要求。

(十五)鞋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QB/T 4331-2021《儿童旅游鞋》、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T 15107-2013《旅游鞋(含第1号修改单)》、QB/T 2955-2017《休闲鞋》、QB/T 1002-2015《皮鞋》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耐磨性能、帮底剥离强度、外底硬度、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安装勾心或其他刚性支撑材料的要求、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长度、勾心弯曲性能、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砷、铅、镉)、富马酸二甲酯、橡胶部件中的N-亚硝基胺(婴幼儿鞋)、邻苯二甲酸酯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十六)纸尿裤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T 28004.1-2021《纸尿裤 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GB/T 28004.2-2021《纸尿裤 第2部分:成人纸尿裤》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条质量偏差、面层附着物、pH、吸收倍率、渗透性能、饱和吸收量、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交货水分、产品销售标识、产品销售包装、面层附着物、pH值、杂质、防侧漏性能、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十七)卫生巾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全长偏差、条质量偏差、吸水倍率、吸收速度、pH、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背胶剥离强度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十八)玩具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一般要求、供儿童进入的玩具、具有毛绒或纺织表面的软体填充玩具(动物和娃娃等)、功能性锐利尖端、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增塑剂、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头戴玩具、室温下的电气强度、小零件、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木制玩具、机械强度、标识和说明、模塑玩具边缘、特定元素的迁移、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结构、耐潮湿、耐热和耐燃、螺钉和连接、软线和电线的保护、输入功率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十九)燃气灶具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温升、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燃烧器的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一般要求、电气系统、燃气系统密封性、热负荷准确度、能源合理利用、标志、接地措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十)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 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燃气系统气密性、燃烧工况—无风状态—火焰稳定性、燃烧工况—无风状态—燃烧噪声、燃烧工况—无风状态—熄火噪声、燃烧工况—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安全装置—熄火保护装置、安全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强制排气式)、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强制排气式)、安全装置—防干烧安全装置、安全装置—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自然排气式)、热水性能—热水产率、热效率、电气部分(使用交流电源)—电气安全—接地措施、电气部分(使用交流电源)—电气安全—电气强度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十一)办公家具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8008-2024《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QB/T 2280-2016《办公椅》、GB/T 14531-2017《办公家具 阅览桌、椅、凳》、GB/T 14532-2017《办公家具 木制柜、架》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安全性、底座静载荷、座面冲击、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扶手水平静载荷、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稳定性、脚轮往复磨损、跌落、通用结构安全、阻燃性、力学性能、外观、木制件表面理化性能、软包件理化性能、结构安全性、表面涂层理化性能、饰面层理化性能等。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外观。

(二十二)眼镜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13511.1-2011 《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T 13511.3-2019 《配装眼镜 第3部分:单光老视成镜》、GB10810.1-2005 《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透射比、装配质量、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镜架外观质量、高温尺寸稳定性、机械稳定性、抗汗腐蚀、阻燃性、尺寸偏差、水平棱镜偏差、垂直棱镜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厚度偏差、有效尺寸偏差、使用尺寸偏差、太阳紫外A波段透射比、太阳紫外B波段透射比、附加顶焦度偏差、结构、镜片的材料和表面质量、光透射比、透射比的均匀性、行路及驾驶用太阳镜、散射光、光致变色镜片、偏振镜片和偏振太阳镜、紫外吸收率、紫外截止波长、球镜度、散光度、棱镜度、耐光辐照、太阳镜镜片尺寸、抗冲击性能等。本次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尺寸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二十三)电动自行车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标识与警示语、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互认协同充电、布线、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淋水涉水性能、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连接、短路防护、导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防火性能等。本次抽查发现2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互认协同充电、充电器与蓄电池、导线。

(二十四)头盔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24429-2009《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结构、视野、护目镜、表面摩擦力、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十五)塑料购物袋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为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等标准及有关要求。主要检验项目为环保要求、厚度、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附件:1.2025年沈阳市电热毯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2.2025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不合格企业名单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2025年沈阳市电热毯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rar


附件2.2025年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不合格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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