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沈阳铁西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10106097890168X
住所(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8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曾晓明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四东路40-8号2-19-1
经查,沈阳铁西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存在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你医疗美容医院在其经营场所宣传板上宣传顶级进口假体5折购(射极峰系列、菲斯挺系列假体原价5折)活动,一楼大厅处沈阳美莱价格公示表中标有这两种打折的原价的公示价格,对射极峰系列(极致翘下巴B-射极峰)价格为25,800元/个、菲斯挺系列(进口膨体隆下颏(菲思挺))价格为29,800元/个这两种产品进行原价打5折活动。当事人不能提供射极峰系列(极致翘下巴B-射极峰)价格为25,800元/个、菲斯挺系列(进口膨体隆下颏(菲思挺))价格为29,800元/个的原价价格证明,并确认未按照上述价格销售过。
你公司的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你公司经营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书,证明你医疗美容医院医疗经营资质。
3.询问笔录,证明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你公司涉嫌存在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违法事实。
4.现场照片,证明现场违法事实。
6.宣传板5折购,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当事人违反上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应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以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的“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序号6.从轻情形“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18.5万元的罚款”的规定,该医疗美容医院并没有以上产品的销售,没有违法所得,给予当事人从轻处罚。
你公司在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存在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局于2022年12月5日向你公司下达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沈市监罚告〔2022〕18号),你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申请。
根据你公司在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存在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并没有销售过,未对使用人的利益造成损失。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影响,承认价格违法事实,对你公司适用于从轻处罚。
综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60000元。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到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和财务处(625室)领取“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十五日内,将罚没款60000元缴至辽宁省非税收入待解缴账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公司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