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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纠正决定书 市监纠正道〔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4-03 来源: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同济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下发的沈北市监道处罚字〔2022〕18号《关于辽宁同济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等行为的处罚决定》中的法定代表人为黄海锋,因辽宁同济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法定代表人由黄海锋变更为周洪涛,现决定将沈北市监道处罚字〔2022〕18号处罚决定中的法定代表人纠正为周洪涛。



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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