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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商标恶意申请
发布时间:2022-12-3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指标名称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企业名称 | 沈阳慧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责任人白璐璐,自然人姜秀德 |
企业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1号同方广场A座43层4303 |
案例简述 | 2020年2月10日,自然人姜秀德通过沈阳慧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抢注申请“雷神山”、“火神山”两件商标。构成商标恶意申请和代理恶意申请违法行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局通报后,及时查处当事人违法行为,对沈阳慧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对公司相关责任人白璐璐处以罚款10000元,对自然人姜秀德处以罚款5000元。 |
案例亮点 | 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个别商标抢注人、商标代理机构罔顾抗疫大局,抢注与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引起全社会极大愤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抢注行为进行公开后,作为地方监管部门,及时出击,果断查处,不仅查处代理机构,并对申请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罚,有力净化商标申请市场环境,规范商标申请和代理行为,体现了知识产权监管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的责任与担当。同时这也是市场监管总局颁布《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部门规章以来,我市查处的第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