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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制度创新 主动担当作为 以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助力振兴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0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工作背景

今年以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工作部署,深入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持续提升创新主体满意度为目标,以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经验做法

1.深化推进“访评促优”制度,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服务。围绕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聚集公共服务资源,强化公共服务供给,以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试点首批9家产业园区为“突破方向”,启动知识产权“百企千人”服务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一对一”的服务活动,宣传解读政策、了解企业需求、解决实际困难。整合全市知识产权培训资源,制定印发2023年度沈阳市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安排各类知识产权培训83场,全面覆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全量企业名单,纳入我市各类创新主体650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走访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发布“致全市创新主体一封信”,进一步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2.数字赋能知识产权运用与服务,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站式”线上办理。今年,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化程度,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平台基于信息门户、创新主体服务、数据服务、支撑服务、交易运营五大板块,系统集成公共服务、维权服务、企业服务、运营服务、数据服务于一体,分设36个业务系统权威数据源,提供超6.7亿条大数据资源,实现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站式”线上办理。截至目前,平台运用情况良好,拥有有效注册用户646位,线上参与活动人数达近3万人次。

3.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四个一”工程,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版)》《沈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南》,以正面清单的方式,统一向社会公开沈阳市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共服务内容,使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及获取途径一目了然,便利各类主体获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印发《2023年沈阳市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工作要点》,出台沈阳商标窗口《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沈阳市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发布《沈阳市2023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行动方案》,做好省专利代理监管权限下放承接工作,加强对无资质专利代理的打击力度。组织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共计90余家代理机构参加会议。探索制定沈阳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运用辽宁省“互联网+”平台,建立完善专利代理机构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事项清单。发布行业自律倡议书,开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培训,加强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监管和引导,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开展辽宁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推荐工作,通过政策导向,引导我市优质服务机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能力。

5.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工作,推进地标兴农。出台专项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理标志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牵头制定符合地理标志标准,市地理标志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理标志地方标准的储备立项工作,成熟一批,发布一批,构建起完备的地理标志梯队建设体系。启动地理标志区域商标品牌示范区建设,选取地理标志工作基础较好,产业发展有潜力的地区开展地理标志区域商标品牌示范区建设,通过政策引领、资金支持,指导相关区、县完善地理标志管理体系,拓展营销渠道,不断扩大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组建地理标志服务队,深入农业农村一线,指导涉地理标志企业、农户做好地理标志生产管理工作。

三、主要成效

1.深化“访评促优”机制建设,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下发《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188期),以《辽宁沈阳市建立知识产权回访评价工作机制 以评促优推动制度创新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题,对我市知识产权访评促优工作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推广,市领导给予肯定批示。作为指标长单位,牵头市法院、市委宣传部、沈阳海关等相关单位,统筹推进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工作,高质量完成43项指标填报及400家全量企业满意度调查工作。

2.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向我局颁发了《荣誉证书》,对沈阳受理窗口“在积极落实商标便利化改革措施、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推动窗口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实绩突出”予以表扬。沈阳商标受理窗口开通“商标窗口服务企业微信群”,纳入各类企业近300家,回答企业咨询诉求100余人次。

3.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沈阳海关举办沈阳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累计开展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培训50余场次,培训人员近40000余人次,夯实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人才和智力支持。4月28日,中国消费网刊发报道《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赛道”上取得新突破》,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4.沈阳市获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2家、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2家、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18家,数量位列全省前列。全市现有知识产权高级以上职称11人,执业专利代理师278人,2023全市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人数达59人,全省占比39.3%。

5.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方面,推动康平小米、辽中牛等特色产品纳入全省地理标志培育梯队。全面推进地理标志标准化建设工作,新发布地理标志地方标准12项,在全省率先完成地理标志标准制修订工作。新增12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备案,有力推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清水大米”入选辽宁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络点,2023年3月28日《沈阳日报》2版刊载《沈北新区助力12家企业使用“清水大米”地理标志》专题报道,沈阳网、沈阳发布、新浪财经等新媒体进行转载。

四、推广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推进服务供给更加均等、推进服务领域更加多样、推进数字化支撑更加扎实、推进服务人才更加专业五方面重点工作内容,旨在实现政策普惠公平、服务普惠可及、数据普惠开放,推动各地公共服务覆盖更广、效能更高、服务更好、体验更优。下一步沈阳市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四个一”工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帮助企业规避创新风险,助力企业打造品牌,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为沈阳服务振兴新突破提供“知识产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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