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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技术优势 协同行政保护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沈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以下简称“沈阳保护中心”)发挥技术调查官优势,协助公安机关辅助行政执法工作,大幅提升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办案质效,获得公安机关积极肯定。

2023年3月,沈阳都市圈城市本溪市所辖某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2020年1月1日至今,敖某某在该地区经营的服装店内销售疑似假冒“迪桑特”注册商标的服装,某县公安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商标侵权判定咨询工作委托给沈阳保护中心。接受委托后沈阳保护中心安排维权协作部相关领域工作人员对案件内容进行详细梳理比对,并与专家研讨分析,最终出具了多份《商标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为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因某县公安局在侦办“3.1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系列案件时发现涉及商品及商标数量较多,存在包括对现有图形商标、文字商标进行细节调整形成新标识后使用以及将同一注册人的图形商标与文字商标进行组合并做细节调整形成新标识后使用情况和相应新标识是否构成相同商标等系列疑难、复杂技术问题。受本溪市公安局委托,沈阳保护中心一行作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发挥技术调查官职能,协助公安机关就该案件参与知识产权现场指导服务。

指导现场,本溪市与某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案件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出示涉嫌侵犯多项商标权的若干商品实物及照片。经统计,共涉及12个商标,30余款商品。沈阳保护中心应办案人员要求,现场梳理涉案商标与被控侵权商品比对中的重难点和关键问题,参照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案例经验基础上,逐一进行解析,强调在判定刑法上的相同商标时,明晰除完全相同外,还包括“基本无差别、足以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同时也要避免将实际构成“近似”的商标认定为“相同商标”,协助办案人员明确该案涉嫌侵权的争议焦点,并对后期工作交换意见,做好妥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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