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现将《沈阳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7日
沈阳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水平,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精神,结合沈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2021-2035年)》,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运行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养成知识产权文化自觉,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发展目标
1.短期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到2025年,建成1家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3家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力争质押融资资金额达到5亿元以上,专利转让、许可3000件以上,发行至少1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到2025年,实现200家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达到100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达到1家以上。
到2025年,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00家以上。
2.长期目标
到2035年,我市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国内一流行列。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再上新水平。全市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东北地区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引领区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体系
1.建立职责明确、服务优良的管理机制
促进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市、区(县、市)的有效衔接与政策协同,构建多层级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市、区(县、市)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和工作队伍建设,加快形成职责明确、链条完整、集约高效、服务优良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周边区域协同带动能力。
加快沈阳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浑南区为中心建设沈阳知识产权集聚区。加快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创新。将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打造成为知识产权环境建设先导区。引导和推动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先导区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先导区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加快沈阳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以高端装备、航空、电子信息等制造业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集中要素、突出特色。围绕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数字文创五大创新方向,搭建高端创新平台,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仲裁机制,推进沈阳知识产权法院建设。
2.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多元价值。完善知识产权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以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加大相关市政府奖项中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
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专门的知识产权地方制度,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地方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加快推行地理标志标准。
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适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完善商会、行业协会、企业等政府服务对象参与涉企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制定的具体操作办法,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时效性。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建立多元政策解读咨询解答辅导机制。强化政策兑现力度,全面梳理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奖励、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政策,加强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政策培训与监督,定期进行政策兑现效果第三方评估,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
3.提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创新能力
建立关键技术清单,围绕装备制造及配套、商用车及零部件、农产品精深加工三大主导产业以及“3+2”未来产业,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现突破,挖掘企业技术需求,推动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发展产业集群,加强原始创新,以“揭榜挂帅”等模式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
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速产业数字化,推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能力提升和产品更新换代,布局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重点企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等示范应用,推广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示范应用,加快推进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辽宁省5G标杆示范区。
建立联合攻关、产品配套、相互参股等市场化产学研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企业出题目、市场定项目”的方式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建设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智能制造实验室,推进机器人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等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产业创新能力“双提升”。依托“双一流”高校建设,布局生命科学、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基础研究基地,提升产业技术创新的源头供给能力。
深入实施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与成套工艺、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争取在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突破。建立基础研究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多元化投入的支持机制,推动应用研究衔接原始创新与产业化。
4.夯实创新基础,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
加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行业领先的骨干企业。积极培育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高端软件、集成电路、通信与网络、网络安全、元器件及材料等基础产业的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龙头企业在全球发展环境中做大做强,以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为目标强化技术突破和产品升级。
加强企业与“双一流”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系统的合作,不断释放驻沈国家级高校院所的技术溢出效应,围绕航空、机器人、IC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等产业链断点弱点,推进实施目录指导、自主研发、联合攻关、海外并购、精准招商等举措,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优质企业做强做大,支持一批“新字号”龙头企业发展为领军企业、百强企业,巩固并提高已有产品的优势地位,扩大新产品销量。
支持以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为“盟主”,联合高校院所组建有明确的技术开发方向和技术产出目标、符合我市产业链创新方向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技术共享、成果共有、设备共用、产品配套、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建设支撑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5.构建完善的协同保护格局
明晰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加强司法审判和执行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形成保护合力。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通报、资源共享、源头追溯、数据交换和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案件线索发现和处置能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保护行动。
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工作制度,从审判模式、检察监督、刑事侦查的角度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落实司法审查专门化和集中管辖要求,由沈阳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对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由沈阳知识产权仲裁院提供解决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专门途径。落实司法程序集约化要求,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实现不同性质、不同复杂程度的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建立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机制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推进国际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简易案件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推进中德园知识产权环境先导区建设,建设多样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构建吸引内外资研发机构进驻的软环境,并创新知识产权考评机制。开展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重点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和维权援助。
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与海关协同保护机制,引导外向型企业主动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海关的联系配合与执法协作。加快推进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引导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设立海关维权援助窗口,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交流学习。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国际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的研究,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和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工作。
6.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成效
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技术事实认定支持。组建知识产权仲裁员和咨询专家队伍,健全仲裁工作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施行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落实庭审直播制度,在重大案件审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旁听。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确定重点政协提案,开展专题调研。
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诚信档案“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平台。引入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依法公示知识产权失信信息。
深入开展“昆仑”、“铁拳”、“剑网”、“龙腾”、“蓝网”、“蓝天”等专项整治行动。编制发布重点领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推广使用企业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加强知识产权诉讼指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指导机制。
(三)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7.完善创造机制
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部署实施重大前沿技术与颠覆性技术研究,进一步夯实自然语言处理、智能数控领跑世界的技术优势。在先进制造、IC 装备、机器人等领域,攻克一批对外高度依赖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占据世界科技前沿的优势技术。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机制。实施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揭榜制”,实行“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组织方式,提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支持高端装备、现代农业等产业集群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商标品牌,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商标品牌公益调查和宣传推广,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鼓励地理标志持有人、使用人利用展会、电商等多种途径,拓展地理标志营销传播渠道,促进产销对接。围绕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
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利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形式保护创新成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财产权、人身权和自主经营权。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
8.健全运用机制
实施一批专利导航示范项目,通过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做好专利布局指导,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支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探索“企业需求+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知识产权高端服务”的知识产权订制创造模式。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调查机制,统计和监测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依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开展集中托管服务。
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围绕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沈阳市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制定并落实专利导航政策制度和政策。选择产业内重点或者优势企业实施企业运营类导航,提高专利布局水平和创造质量。鼓励服务机构和产业(企业)共同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做好专利导航项目的指导和评价。
坚持严格保护的政策导向,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深入推进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三权”改革,扩大驻沈高校院所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高的科技成果收益权,允许具有行政级别的科研人员依法享有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调动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9.建立运营机制
引进或新设知识产权代理、运营、评议(估)、金融、咨询、维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形成涵盖代理服务、交易运营、信息利用、金融服务、战略分析、维权援助等环节的服务产业链,形成服务种类齐全、业务辐射全市格局和集聚效应,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开展企业技术难题解决、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专利技术转让、校(院所)企战略合作等服务,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运用专利技术快速许可模式,减收或缓收相关专利实施许可的一次性费用,降低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支持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参加“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平台活动,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大力推广金融科技应用,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传统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研发与应用。鼓励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沈阳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市场运营机构运用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技术开展业务创新。依托东北金融后援服务基地,积极开展金融票据规范存储和信息化录入,在沈阳构建国家金融标准。强化东北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创新发布、创新需求对接、科技经纪人服务等市场服务机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创新发展,深化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合作机制,推动科技园区、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和产业化基地等平台建设。
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和标准,指导金融机构提高自主评估能力。充分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做好质物处置工作。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信息声明制度。持续推动科研院所及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加强高校产学研合作的业务指导,降低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风险。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高新区等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普及度和惠益面。完善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畅通质押登记信息获取渠道。
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构建知识产权、法律、人力资源、金融多领域复合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团队。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交易服务。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现状以及自身需求,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培训、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分级分类、价值评估、运营方案构建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开展“专利超市”对接服务,组织培训、路演、专利拍卖等线下活动,推动供需双方的项目需求和资源的精准对接,加速知识产权交易。
(四)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0.加强公共服务供给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审查流程,实现知识产权政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德装备园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自贸区沈阳片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东北科技大市场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线上平台,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全面对接,逐步实现知识产权申报、专利导航、数据下载、检索查询、维权保护、供需对接、运营服务等“一网通办”,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平台建设,采用智能化方式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开放深度、广度,实现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共享融合。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智能检测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智能化专利预审申请和审查系统。
制定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收集整理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公共服务平台、社会服务机构信息,编印《沈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手册》。加强专业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咨询服务,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做好知识产权类展会的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完善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依托重点企业,建设技术信息共享平台、数字化设计平台、实验研究平台、试制验证平台、计量检测平台、知识产权及标准化平台等“六个研发支撑平台”,为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提供支撑。
完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推广专利信息分析成果利用,加强专利布局、专利挖掘等实务培训。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免费开放共享。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和数据资源供给,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信息加工和服务机制。加强国际知识产权数据交换,提升运用全球知识产权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11.完善市场服务模式
加强专业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咨询服务,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制度,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托管,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企业“小升规”“规升巨”,打造一批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组织上下游关联企业开展本地协作配套对接活动,推动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合作,提升本地产品配套能力。重点支持大型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建设联合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平台化转型,并向配套中小企业开放。
引入、培育一批品牌服务机构,遵循产业链布局和创新资源配置规律,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强品牌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发展。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试点工作,支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优秀服务机构搭建长效对接机制,建立常态化业务指导培训机制。
建立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促进创新互动。在汽车、海洋工程、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机器人、燃气轮机、压缩机、制冷装备、电工装备、建筑等领域组建协同创新平台。建立综合性“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推进商事纠纷在线咨询、评估、分流、调解和确认,高效化解市场主体在金融、知识产权、劳动用工和其他商事领域的纠纷。建立沈阳市重点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配套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和数据资源供给,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提高信息传播利用效率,充分实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市场价值。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构建集成专利、商标等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商标品牌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意文化产业等新业态的知识产权资源建设。
(五)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12.塑造崇尚创新理念
倡导创新文化,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大力宣传锐意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彻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长效机制,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意识培养,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影响力。
厚植公平竞争的文化氛围,培养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和公民道德修养融合共生、相互促进。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纸媒、互联网等多种手段,打造全方位知识产权宣传矩阵,编印“知识产权工作简报”和“知识产权资讯”等系统刊物,发挥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官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两网一微”的互联网窗口效应,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非正常申请、恶意商标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普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协会,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整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
13.构建文化传播矩阵
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平台,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加强科技画廊、科普公园、人才公园等载体建设。加大社会宣传,全面展示、推介创新政策举措、重大平台、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家、科技园区、科学家和优秀人才团队、重大科技成果等,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科技创新,为“创新沈阳”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法库陶瓷等文创产品开发,积极发展文创周边产品,延长文化产业链,提高消费附加值,提高文创品牌影响力。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研发特色非遗衍生品及现代文创产品。链接北京“故宫淘宝”,搭建“沈阳故宫”文创产品销售平台,扩大“沈阳故宫”文创产品市场知名度。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创新化、集群式发展,培育一批知名工艺美术品牌。
14.营造人才发展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强化专利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利代理人培养,引导从业人员申请知识产权职称评定。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给予重点院校、科研院所、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自主认定人才权限。改进人才评价机制,深化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改革,健全股权激励机制。落实知识产权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制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培养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数据库,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机制,引导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流动,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合理配置。
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高校布局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相关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支持辽宁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驻沈高校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推进论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
激活存量人才。推动存量人才与增量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涵养、留住现有创新人才资源。在高新技术关键领域建设一批战略科学家工作室。加大科技人才奖励力度,每两年评选一批为我市作出重要贡献特别是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高校院所培养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命科学及数字化服务等紧缺型人才。引进增量人才。依托浑南科技城、沈阳中关村科技园等建设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建设“一网通办”数字化人才服务平台。
依托浑南科技城、科学基础设施、国家级重大平台、国际合作机构,建立“人才+基地”“人才+平台”等人才引育模式。围绕重点产业,依托人才智库、大数据检索、专利分析、文献计量,“绘制产业-人才-技术路线图”,为精准引才提供导航。加快建设国科大机器人学院、中科大材料学院,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打造科教融合基地。支持东北大学人工智能、辽宁大学集成电路、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等紧缺型人才培养。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办好“博士沈阳行”等招才引智活动。支持创新主体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提升沈阳影响力。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全面打造知识产权“人才特区”,实施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给予奖励。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实行窗口“一站式”服务,积极营造“引人才、留人才、为人才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会商协作,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深入开展,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序推进。
(二)加强基础保障
稳定保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完善激励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注重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套。运用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突出重点,保障任务落实。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文化氛围。
(三)加强考核评估
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范围。根据沈阳市知识产权发展的具体要求,建立工作统计、监测、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纳入相关工作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资金预算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各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