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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重点举措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作为创新激励机制、产权分配机制、市场调节机制等方面的营商环境要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出如下举措。

一、持续优化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市场环境

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提升专利质量、加强政策激励,打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

1.支持专利技术转化运用,促进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政策宣讲,支持企业实施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支持高校院所向企业转让、许可专利技术,对供需双方给予支持。支持专利产品备案认定,促进专利产品化、产业化,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为重点,大力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对首次获得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产品,给予支持。

2.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拓宽知识产权融资渠道。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送政策、送服务,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给予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引导企业增强专利保护意识,提高对专利保险的认识,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3.树立“头雁”标准,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给予支持。加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的企业给予支持,为示范、优势企业培育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支持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对首次通过国际、国内认证的单位给予支持,建立企业全流程规范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4.建设沈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效能。建设“一平台三中心”,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创新资源和服务资源,推动转化运用、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协同创新,提高服务的便捷性与可及性。举办知识产权交流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激发创新活力。

5.支持专利导航,通过专利信息与经营信息关联分析支撑产业(企业)运营决策。支持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和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将专利信息深度嵌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中,为产业和企业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专利创新服务和战略指导。

6.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和引进,保障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供给。支持专利代理机构积极开展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备案,鼓励专利代理师在本地就业。支持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培育专业型人才。建立首席知识产权官制度,支持重点创新主体设立首席知识产权官。建立知识产权宣讲团队,加强知识产权队伍职业化建设。

二、持续优化支撑知识产权高效保护的法治环境

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营造各类经营主体、创新主体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保护环境。

7.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沈阳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沈阳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商业秘密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

8.提升行政保护效能。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效能,增设裁决庭,缩短办案周期。建立常态化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提高行政调解执行力和公信力。围绕商业秘密、商标、地理标志,开展全市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货运、寄递渠道保护力度,实施侵权风险监测,将原创性、引领性的进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纳入海关备案保护目录。

9.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恶意、重复侵权等行为,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办公室,延伸司法职能。面向重点企业,开展司法保护“专人对接、会商研讨、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和“档案化、制度化、一体化”服务模式。

10.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发挥沈阳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中心作用,引导经营主体和创新主体选择仲裁和调解方式解决在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服务等活动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障和服务经营主体和创新主体健康发展。

11.强化协同保护合力。建立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强化沈阳都市圈七市一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和协同处置机制,加强证据移送、信息共享、委托调查、配合执行多方面协作。建立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多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强化知识产权跨类别保护协作和行政司法保护衔接。建立统一的技术调查官队伍,为查明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仲裁案件技术事实提供支撑。发布《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公开全链条保护内容、路径、方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导航。

12.优化版权保护和登记服务。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加大版权执法力度。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调解工作质效,解决版权纠纷。扩大作品登记受理和初审范围,提供免费版权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13.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加大工作指导和培训引导,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示范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14.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沈阳分中心作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收集、资源协调、纠纷应对指导、风险防控宣传与培训,加强对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指导和帮助。

15.建立“1+14+N”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及布局,在相关园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高校、大型电商平台等创新主体集聚区或社会组织内,持续设立维权援助分支机构,充分发挥快速维权和协同保护效能,提供“零距离”精准服务。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提供商标、专利侵权判定技术服务,提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

16.运用司法区块链平台固证、存证,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举证难”“成本高”等问题。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区块链技术在线取证、固证、验证等功能服务,实现对侵权源头的精准追溯,破解传统模式下电子证据固定难、采信率低等问题。

17.建设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各类主体在知识产权管理、权利救济和风险预防等方面提供服务。通过保护一体化服务平台,线上收集、分流、联系、处理、答复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排查知识产权风险隐患,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18.建立《沈阳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沈阳市重点出口企业保护名录》,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建立完善名录互认、协同保护和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保护协作,提升保护效能。设立保护联络点,把维权援助直通车开到企业身边,提供保护、咨询、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三、持续优化实现知识产权普惠服务的政务环境

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通过高质量的政务服务引领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

19.编制发布《沈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沈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南》。全面公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开展公共服务内容,包括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以及监督评价渠道等全部要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20.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普及基础性、保障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强化骨干节点建设、优化重要网点布局、扩大一般网点覆盖面,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供给均等化、领域多样化、支撑数字化、人才专业化,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和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协同发力。

21.提升专利预审服务质效。提供线上专利预审服务,覆盖专利预审主体备案、申请、审查、答复、意见反馈等全流程;强化预审人员培养,加强预审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预审能力;充分发挥辅助审查工具作用,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压缩预审周期,为创新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

22.支持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集中保护、管理和运营知识产权。支持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集中托管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事务,引导中小企业充分释放创新能力,合理配置知识产权资源,提升沈阳市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知识产权综合能力。

23.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支持开展专利预审代理服务,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满足创新主体需要为导向,以规范行业秩序为关键,引导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

24.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加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专利检索分析系统、中国商标网、辽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沈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综合运用各级各类平台资源,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

25.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活动。发挥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作用,面向全市重点产业的创新主体,提供定制化的知识产权体检、信息检索、专利导航等服务,助力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布局、市场竞争、风险规避,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6.综合提升线下窗口和线上平台服务质效。提升线下窗口服务质效,强化软硬件和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线上平台服务质效,完善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沈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线上平台服务功能,做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供给。

27.做好知识产权宣传,打造文化传播矩阵。运用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沈阳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等重要平台、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重要载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和网点等重要机构、维权援助志愿者等重要人群,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和文化知识,凝聚各方力量,共同营造知识产权浓厚氛围。

四、持续优化引导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信用环境

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实施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和重点保护,开展信用约束激励和信用修复,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28.探索建立沈阳市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信用约束激励工作,精准开展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的认定、管理及修复。

29.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理,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和群众办事体验。做好信用信息应用,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建立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

30.加强重点环节信用监管。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诚信建设,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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