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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全国第六
发布时间:2025-02-1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发布的《城市信用监测月报(2024年第11期)》显示,沈阳市凭借87.98的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信用监测中排名中位列第六名,居东北首位。
沈阳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地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关键支撑,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制度先行,筑牢信用根基。颁布实施《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组织发布15项市级信用评价地方标准,建立信用信息目录、联合惩戒措施清单、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清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清单的“一目录三清单”管理机制。
信息共享,汇聚信用数据。依托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公共信用信息29.1亿条,覆盖全量经营主体的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等11个公共信用信息类别,重点建立了74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23类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档案。
精准评价,刻画信用画像。建立以公共信用评价为基础、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对全量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覆盖、标准化开展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创新监管,激发信用活力。推行信用承诺制,推进市场监管、科技、住建等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函“两书同达”机制,引导和鼓励经营主体及时修复自身信用;建立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为企业重整复苏提供制度保障。
多元应用,释放信用价值。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等政务事项中查询应用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保函制度、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等创新举措,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