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通知出台背景

春节临近,这个时期具有人员流动大、群众聚集多、市场活跃、食品消费量巨大的特点,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总局有关会议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辽市监明电〔2021〕3号)相关要求,就全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安排。

二、工作目标

1.强化节日期间重点食品安全监管;

2.严格落实餐饮环节各项安全要求;

3.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

4.加大对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检查力度;

5.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6.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

三、总体情况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是为了切实做好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市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以下4个问题带你了解《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①针对节假日期间重点食品如何加强监管?

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和风险特点,要以进口冷链食品、节日特色食品、“年夜饭”等为重点品种,强化对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的监管,聚焦重点食品开展食品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召回不合格食品,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加工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切实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②对于节日期间餐饮安全如何保障?

结合春节期间群众聚餐需要和疫情防护的工作要求,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承办“年夜饭”的相关餐饮单位,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以及凉菜,冷冻海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把好进口关,强化过程控制。

③现在流行网络购物,对于网购食品如何加强监管?

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原则,加强网络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和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定向监测,督促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加大网络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线索,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办理暂行规定》,严惩重处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让消费者享受安全便捷的网络食品服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是如何实施的?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参照市局组织架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到责任到位,处置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春节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对突发事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案件和舆情。

三是主动公开举报投诉受理方式。坚持首接负责制,及时妥善处置有关问题。建立12315热线、互联网、来访接待、来信来函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

四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食品安全氛围。充分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时发布不合格产品和消费警示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营造良好社会共治的氛围。

文件链接:【失效】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