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内容
(一)背景依据
1.起草背景
特种设备与人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大多在高压力、高速度等危险参数下运行,风险高并且数量逐年增加,安全监管需要很强的专业性,随着机构改革,大量非专业监察人员开始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为提高监察效率,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行政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中聘请专家作为技术支持,是一种有效的办法。
2.制定依据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质检总局2015年第5号公告)、《沈阳市特种设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沈质技监发【2018】69号)。
(二)目标任务
1.计划目标
在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中,必要时从专家中随机抽选配合行政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同时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水平。
(三)主要内容
公布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工作专家名单。
(四)适用范围
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五)操作方法
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从公布名单中选取人员作为技术支持,开展监督检查。
(六)注意事项
1.专家选取综合考虑其专业特长等前提下,随机抽选专家配合检查。
2.专家检查中应遵守廉洁等工作记录。
(七)关键词诠释
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专家:只作为行政检查人员辅助工作,不能独立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八)惠企利民举措
1.专家在协助行政检查的同时,可无偿为企业解答特种设备专业上的问题。
二、配套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既要组织好专家开展监督检查,又要保证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做好企业服务。
2.严格落实责任。督促专家落实技术支持作用,切实发挥行政检查的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