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精神,依据《广告法》和总局发布的《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及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广告发布登记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市监〔2019〕6号)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改革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监管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明晰、上下协调、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特制定出台此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总体情况
《实施意见》从广告发布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属地监管”原则、违法广告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健全广告监管工作机制等十个方面内容明确了广告发布登记和广告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原则和具体要求。
1.广告发布登记实行怎样的监管原则?
《实施意见》指出,适应深化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改革的需要,依据总局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广告发布登记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实行“属地登记,属地监管”原则,即由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权登记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广告发布登记情况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落实“三审制度”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发布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各级广告监测平台提供的违法广告发布线索,要及时受理、查看,并依法查处。
2.违法广告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实施意见》指出,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的行政处罚案件。对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部门管辖。
3.健全广告监管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规范建章立制,确保辖区广告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局及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广告监管职责及违法广告案件查办的具体要求。
4.要着力加强哪些重点广告媒介监管?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着重加强互联网、广播、电视三类媒介的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5.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广告分类监管和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导向监管,对投诉举报率高的医疗、药品等关乎民生安全的广告,要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公开曝光。
6.如何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告审查备案、检查公示和信用登记等手段,推进事中事后广告监管。加强诚信建设,强化广告主守法意识,促进广告业合法经营。
7.规范广告行政处罚和信用信息公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广告违法主体,涉及广播、电视等媒介行政处罚信息要通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好广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确保广告行政处罚信息公司率和广告监管信息归集率达到100%。
8.如何完善广告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广告舆情监督,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现场处置实战能力。对涉及政治敏感性强和社会影响面大的舆情广告,要科学预判,精准分析,果断决策,妥善处置。定期梳理排查辖区广告风险防范点,强化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扩大民众舆论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性广告市场发展氛围。
9.如何推进广告协同监管和综合治理?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建设,落实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充分利用资源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和信息抄送等工作机制,共同落实市场监管和职能部门监管协同推进,综合治理。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与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10.强化广告监管业务培训和经费保障。
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开展业务教育培训,强化辖区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设备硬件投入,落实必要的广告监管监测工作经费,为做好广告监管工作提供保障。